荷蘭王國憲法200週年(上):從共和國走向君主國的崎嶇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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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國王威廉˙亞歷山大在 2014 年 3 月 29 日,參加於海牙舉行的荷蘭憲法 200 週年慶祝活動,並參觀展示典藏的《荷蘭王國憲法》原始文件。(圖片來源:Queens of England
2014年 3 月 29 日,荷蘭政府在海牙大肆舉行活動,慶祝王國憲法自 1814 年頒布以來的 200 週年。現任荷蘭國王威廉‧亞歷山大也親自出席,紀念這個極具意義的里程碑。目前的荷蘭,是一個採行議會內閣制的君主立憲國家。但有趣的是,18 世紀以前都還是聯省共和國的荷蘭,是如何演變成統一的君主國呢?且既然在國王統治下的荷蘭,又是如何透過修憲與各種手段,將國王權力架空,把統治權移轉至議會與內閣呢?
要解答這兩個問題可不簡單!一方面,200 年是一段漫長的時間,要分析荷蘭憲法的演變本來就不太容易。另一方面,早在 1814 年以前,荷蘭已經歷許多改變國家命運與政體特色的轉折。這些故事一旦說起來,涵蓋的時間實在有點長,事件有些多,登場的國家與人物也不少。在本篇文章裡,我決定先把重點放在解答第一個問題,也就是「荷蘭如何從共和國走向君主國?」。在接下來的故事裡,許多國家和著名人物都會登場。連你耳熟能詳的、法國那位大名鼎鼎的拿破崙先生與他的弟弟,都會在故事中軋一角呢!以下,就讓我娓娓道來,荷蘭是如何在 18 至 19 世紀之間,從共和國演變至君主國的崎嶇旅程吧。
故事前傳:荷蘭共和國如何在法軍入侵下走向終結?
當低地國自 16 世紀發動叛變,起兵反抗西班牙的統治後,北方七省於 1579 年宣告成立尼德蘭低地七省聯合共和國。這個常被簡稱為尼德蘭或荷蘭共和國(Dutch Republic)的國家,號稱是當時世界上除了威尼斯共和國以外的第二個「共和國」。且即便有共和國之名,各省仍維持自治傳統,並由執政官作為名義上的統治者。在那之後,荷蘭共和國於17世紀開創一段輝煌的黃金時代(Golden Age)。
1780 年至 1787 年間,荷蘭共和國內出現反抗執政官威廉五世(William V)的動亂。一群被稱為愛國者(Patriots)的派系,向幾近世襲統治荷蘭的奧倫治家族提出挑戰。彼時,荷蘭鄰近的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威廉二世插手協助平亂。鬥爭失利的愛國派只好輾轉轉向法國發展。而後,荷蘭各省仍宣示遵守憲法,讓威廉五世恢復執政權力。
不過,隨著 1789 年法國大革命為歐洲大陸掀起的波瀾,加上愛國者的煽動,1795 年,法國出兵佔領許多荷蘭領土,希望在隔海對抗英國的同時,繼續強化在歐洲大陸的地位。當時,荷蘭境內一批政治人物趁機捉住權力,在官員Rutger Jan Schimmelpenninck 的領導下,他們成立了「巴達維亞共和國」(Batavian Republic),終結荷蘭共和國長久以來的寡頭政體和執政官的掌政傳統。原先掌政的威廉五世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只好落跑到英國去了!
Schimmelpenninck
屬於荷蘭愛國者派的政治家 Rutger Jan Schimmelpenninck,除了協助催生巴達維亞共和國成立外,也於 1798 至 1802 年間,擔任共和國的駐法大使。(圖片來源:wikipedia
Flag-of-the-Batavian-Republic存在於 1795 年至 1806 年的巴達維亞共和國國旗。(圖片來源:www.the-flags.com
1796 年,法式風格的國民議會(National Assembly)取代荷蘭既有的聯省議會,並成立委員會小組討論新憲法的制訂。議會內部存在兩股競爭勢力,一派希望繼續以「聯邦」的形式,讓各省維持獨立自治,但也有另一派人士認為,過去的荷蘭共和國之所以衰落,就是由於始終固守著七省無效率且分治的傳統。因而,他們主張有個統一的中央政府來統治。最終,巴達維亞共和國仿照法國,於1798年採行統一的模式,實施新憲法。
拿破崙與其帝國統治下的荷蘭,令人緬懷起奧倫治拿騷家族
不過,由於巴維達共和國是由法國扶植成立的魁儡國家,自然難逃法國統治者的手掌心。1805 年,代表巴達維亞共和國的使節 Schimmelpenninck,在巴黎與法國領軍拿破崙‧波拿巴(Napoléon Bonaparte)的談判有些觸礁。Schimmelpenninck 提出巴達維亞共和國的憲法,顯示荷蘭地區的代表們依舊緬懷過往的荷蘭政體。但已是法蘭西第一帝國皇帝的拿破崙,當然認為巴達維亞不能有別的統治者,並得一同對抗英國與其他歐洲大陸國家。由於他對巴達維亞協助法蘭西帝國的表現不甚滿意,迫使 Schimmelpenninck 在 1806 年辭去大使職務。
巴維達共和國隨後改名為荷蘭王國(Koninkrijk Holland, Kingdom of Holland)。1806 年 8 月 7 日,該王國再度實施新憲,是一部議會君主制的憲法,巴達維亞共和國宣告結束。當然,無論叫巴達維亞共和國還是荷蘭王國,他們都只是法國統治下的魁儡國家而已。拿破崙是名義上的荷蘭王國國王。他的弟弟:路易拿破崙(Napoléon-Louis Bonaparte),則是實際上管理荷蘭地區的人。路易拿破崙不只引進法國的政府行政措施,更於 1808 年引入新的市民守則(civil code),並於 1810 年建立起荷蘭人出生、婚姻、死亡等戶政與民政事務辦公室。過往,荷蘭人只有名,而沒有使用「姓氏」。直到這個時期,才由法國戶籍官員在登記荷蘭人姓名時,根據眼前這位荷蘭人的外表、職業、居住地或家鄉、父親名字等特徵,任一為對方創造(掰)出一個姓氏。如今,大家津津樂道荷蘭人五花八門的姓,還都得歸功於法國人呢!
First_French_Empire_1812法蘭西第一帝國在 1812 年以前的版圖。當時的北荷蘭與南荷蘭地區(圖片中深藍色右邊的淺藍色區塊)都屬於當時稱帝的拿破崙的管轄範圍。(圖片來源:althistory.wikia
重視藝術文化發展的路易拿破崙,除了在每年舉行展覽以外,還間接催生了今天阿姆斯特丹著名的國立博物館(Het Rijksmuseum Amsterdam)。他先在阿姆斯特丹老市政廳中建立一個皇家博物館,並大量移轉過去荷蘭省督與執政官的收藏品,不斷充實該博物館的館藏。直到今天,這個博物館堪稱拜訪荷蘭或阿姆斯特丹必逛的景點。許多荷蘭畫家的名畫,例如林布蘭(Rembrandt van Roij)的「夜巡」(De Nachtwacht, Night Watch),就成為該館其中一項鎮館之寶。就政治學、民族學與人類學的觀點來說,路易拿破崙可以說在不經意之間,協助打造了荷蘭人的國族、文化與歷史認同。
為配合法蘭西帝國採取的大陸政策,荷蘭被迫斷絕與英國和北海的貿易往來,無論紡織、工業與貿易、經濟等各方面都在衰退。英國也趁機奪取若干原先屬於荷蘭的海外殖民地。不過三五年光景,路易拿破崙的統治角色變得很尷尬。1809 年,英軍更曾試圖入侵荷蘭的澤蘭(Zeeland),只是沒有成功。這個入侵行動,引來法蘭西帝國派出的軍隊。路易拿破崙在勞心對付英國騷擾的同時,還得默默抗拒哥哥派來的人馬,顯得腹背受敵。
1810 年,路易拿破崙試圖將統治荷蘭的職務傳給他第二個兒子,但這個決定沒有獲得他哥哥的首肯,並將弟弟調回帝國內。隨後,拿破崙將荷蘭併入帝國的版圖,採行同一套律令。阿姆斯特丹成為帝國第三個首府,地位僅次於巴黎和羅馬。如此一來,拿破崙終於實現法國人稱霸整個萊茵河流域、控制整個北海與西歐與中歐的野心。為服從帝國命令,數量眾多的荷蘭男子加入法國軍隊服役,還得行軍至其他地區對抗整個反法同盟的歐洲國家。但悲慘的結果是,當 1812 年,拿破崙的軍隊在俄國大吃敗仗時,有將近一萬五千名荷蘭軍人在軍旅過程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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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拿破崙與他的兒子。(圖片來源:wikipedia
平白無故為法國犧牲這麼多性命,加上先前提到的,由於法蘭西帝國封鎖北海的政策,讓荷蘭無法與英國與其他非歐洲國家貿易,造成國內經濟與產業一落千丈,反法情緒高漲。拿破崙的帝國戰敗後,荷蘭也得協助支付沉重賦稅,沉重的財政負擔讓荷蘭人甚感不滿。此時,過去兩百年來幾近世襲統治荷蘭的「奧倫治--拿騷家族」(House of Orange-Nassau)再一次出現在荷蘭人的腦海裡。
王者回歸:奧倫治家族重新掌權的荷蘭王國
隨著日漸上升的反法情緒,以及法軍於 1813 年因萊比錫之役戰敗,全面撤出荷蘭之際,荷蘭人民逐漸將希望寄託在已於海外旅居一段時間的奧倫治--拿騷家族。原先於路易拿破崙底下擔任官員的 Anton Reinhard Falck,在阿姆斯特丹組成臨時政府;另一方面,三位親奧倫治派的政治人物:原先在鹿特丹擔任議長的范后亨多普(Gijbert Karel van Hogendorp)、Frans Adam van der Duyn van Maasdam 與 Leopold van Limburg Strium,三人計畫讓荷蘭共和國最後一位執政官(威廉五世)之子:威廉‧腓特烈王子(Willem Frederik Prins van Oranje-Nassau)回歸,重新統治荷蘭。他們三人則在該時期短暫管理國家。
1813 年 11 月 30 日,威廉‧腓特烈王子從英國回到荷蘭,並從海牙的席凡亨寧根(Scheveningen)登陸。12 月 2 日,他先取得阿姆斯特丹臨時政府的執政權。1814 年,趁著南荷蘭地區自法軍中解放,且尚未歸還給原先統治的奧地利之前,威廉‧腓特烈早一步獲得該區統治權。他設立一個特別委員會,並由 van Hogendorp 主導,負責起草王國的新憲法。1814 年 3 月 29 日,《荷蘭王國憲法》正式頒布。
1815 年 3 月,在歐洲列強召開的維也納會議上,威廉腓特烈以「威廉一世」(Willem I)的身分,正式宣布荷蘭獨立,並自稱為「荷蘭國王」(Koning der Nederlanden, King of the Netherlands)。於是,在北荷蘭與南荷蘭十七省分開 225 年以來,終於統一成為「荷蘭(尼德蘭)聯合王國」(Het Verenigd 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 The United Kingdom of Netherlands),範圍涵蓋到今天的荷蘭、比利時與盧森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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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倫治--拿騷家族的威廉‧腓特烈王子,而後成為荷蘭國王威廉一世(圖片來源:wikipedia
荷蘭王國(1815-1830年)的版圖。(圖片來源:wikipedia
故事說到這裡,我只能先交待《荷蘭王國憲法》在 1814 年頒布前的曲折故事,以及荷蘭之所以從共和國走向君主過的來龍去脈。至於,像是荷蘭憲法從 1814 年至 2014 年的兩百年間又發生了哪些事情,比利時與盧森堡如何從荷蘭王國中脫離、荷蘭國王權力如何被議會與內閣奪走等等的話題,就留待下篇文章再繼續吧!

參考資料
Rietbergen, Peter J. 2014. A Short History of the Netherlands: From Prehistory to the Present Day, Tenth Edition. Bekking & Blitz Publishers.
wikipedia: United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
甘棠,荷蘭聯合時報,2014年 5 月 15 日(United Times, Editie 348),第30版:深度荷蘭。
張淑勤,2012,《荷蘭史》,台北:三民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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