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環境部的智囊團-環境評估署(P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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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L 出版之報告:21張圖解析荷蘭:人類環境的事實與數據(The Netherlands in 21 infographics: Facts and figures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圖片來源:PBL網站
台灣,提到環境相關的政府機關,多數人應該都會想到中央的環保署,或是地方的環保局。荷蘭當然也有類似功能的政府部門,例如屬於中央的住宅空間計畫及環境部(Ministerie van Volkshuisvesting, RuimtelijkeOrdening en Milieu,VROM;Ministry of Housing, Spatial Planning and the Environment;以下簡稱環境部),負責相關政策的制定、管理與執行(註1)。有趣的是,荷蘭政府還設立了一個研究機構:環境評估署(Planbureauvoor de Leefomgeving, PBL),負責調查荷蘭的環境品質,評估及分析環境政策的執行情況。PBL雖然負責提供知識、資訊與建議,卻不直接參與環境政策的制定與執行,說起來更像是政府的智囊團。因緣際會之下,筆者曾於碩士第二年進入PBL實習。底下就讓我來分享PBL的角色與功能、人員組成,以及各類實習期間的觀察吧!
PBL的角色與功能
荷蘭政府共設立三個負責政策研究的機構:除了本文介紹負責環境政策的PBL,還有負責經濟政策的CPB(Centraal Planbureau),以及負責社會與文化政策的SCP(Sociaal en Cultureel Planbureau)。就三者並列這點,以及PBL和負責經濟政策的CPB有相近的規模編制(各有約250名研究員),多少可以感受到荷蘭政府對環境議題及相關政策的重視。
PBL隸屬於住宅空間計畫及環境部,在組織關係上,有點類似台灣環保署底下的環境檢驗所;在功能上,則應該比較接近台灣的中華經濟研究院,只是研究範圍是環境政策而非經濟政策。PBL除了針對荷蘭全國性(national scale)或地區性(province scale)的環境政策,也有以歐洲(European scale)或全球(global scale)為研究範圍的計畫。實務運作上,環境部之外的其他政府單位也可能委託PBL進行研究評估,因為這些政府部門的計畫,也可能涉及環境、經濟或是土地利用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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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L針對荷蘭國內能源稅制度的相關研究。(圖片來源:
PBL
PBL的研究部門分為七個,研究範圍則涵蓋六大項目:能源與氣候(energy and climate change)、地景與生物多樣性(nature, landscapes and biodiversity)、氮累積(integral nitrogen)、區域經濟(regional economics)、模型與資料(models and data)以及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各研究主題之間常互有重疊或相關聯,單一研究計畫也可能有兩個以上的部門參與其中。例如:PBL研發並經常使用的模型之一——IMAGE(Integrated Model to Assess the Global Environment),可以模擬人口、經濟狀況、政策(氣候政策、能源政策、空氣汙染政策)等變化,對土地、能源、其他自然資源及生物多樣性的影響。採用此一模型之研究,就經常涉及兩到三個主題/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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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L 研發之模型:IMAGE,用以評估與預測全球(或是歐洲區域)之自然資源。數個PBL的研究主題及部門均與其有關連性。(圖片來源:PBL 網站
PBL發表的研究報告性質可分為:評估環境現狀的評估報告(assessment reports)、分析政策效果的評估報告(evaluations)、提供社會變化趨勢的趨勢報告(trends reports)、或是以模型與框架(framework)為基礎的長期預測(forecasts)。其他環境監測、環境品質與毒物檢驗、檢測、環境風險評估等類似台灣環境檢驗所的功能,則是由另一個部門——荷蘭國家公共衛生及環境研究院(RijksinstituutvoorVolksgezondheid en Milieu, RIVM)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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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L 和OECD 合作模擬2050環境展望,預測在沒有採用政策的狀況下,2050的環境狀況,以及採用不同的環境政策將如何改變此預測。(圖片來源:PBL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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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迎接即將於2015年於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COP21),56個國家已於2015年8 月31日提出預期二樣化碳減排計畫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INDCs)。根據各國提出的計畫書,PBL於網頁發布了一個互動式工具,用以預測INDCs達到目標的影響,並於網頁上公開方法與使用資料。(圖片來源:
PBL 網站
PBL的研究人員組成
如同大多數的研究機構,PBL大部分研究員至少碩士畢業,許多甚至擁有博士學位。從薪水由政府支付並享有相關福利這點來看,PBL的研究員應等同於公務員。其聘用方式與荷蘭一般企業相同,僅有少數資深員工(研究員)獲得終生職的永久合約。大部年輕的研究員是拿一年一簽、最多三年的合約,三年後如果沒辦法拿到永久合約的話,就只能換工作了。當有臨時需求時,PBL也會聘用專案型的短期雇員,或是像筆者這樣有實習或論文需求的碩士生(註2)。PBL會將職缺及需求公布在網頁上,有興趣的人可以寫履歷去申請,和一般私人機構或學術單位的應徵方式差不多。
由於PBL的內部公文以及荷蘭國內的研究報告,均以荷蘭文書寫,因此多會要求使用荷蘭文,但並未要求國籍。只要符合PBL人才需求及工作簽證的規定,外國人亦可在PBL工作。在筆者實習的單位,即有一些在荷蘭畢業的外國人(白俄羅斯、保加利亞、匈牙利、德國等等)為PBL正式員工。如果參與的計畫是與其他國家合作的,成果報告會以英語書寫,則不太要求荷蘭語能力。
當然,PBL有時也跟其他研究機構或大學保持密切合作,像是合作研究計畫,或者共同指導博士生。有些資深的研究員會以外部員工(Externemedewerker)的身分,每周有一天前往合作的大學工作。
PBL實習見聞
筆者在PBL實習時,主要負責前面提到之IMAGE模型中,協助改良部分模型與資料數據整理。在這四個月的實習中,筆者觀察到一些值得分享的現象:
PBL的研究獨立性!?
既然PBL是一個屬於政府的研究機構,它的獨立性就是個值得討論的重點。例如,它究竟是客觀地提供資訊給各政府部門決策,還是替荷蘭政府背書,便是筆者十分感興趣的一點。根據與其他研究員聊天的過程,以及筆者於其中實習的觀察,可以歸結出幾點內容:
(1)PBL的研究成果,不僅僅會提供給其他政府部門作為政策參考的依據,亦會發表至研討會或期刊。換言之,其研究成果亦可受到相關專業人士的檢驗。
(2)由於PBL隸屬於政府,經費來源為政府稅收,因此經過PBL公開發表的網頁、圖表、文章、報告,所有民眾均可使用。民眾亦有權向PBL提問或要求公開背後資料以供檢驗,且PBL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回覆問題或要求(唯一的例外是:如果研究成果的出版權在其他合作對象手上,則有些報告可能無法公開)。
(3)除了接受政府部門要求而進行的研究外,PBL的研究員亦有自己提出計畫或研究主題的空間。
從以上三點看來,PBL至少具備一定的客觀性與獨立性。不過,筆者也曾好奇地問過PBL的研究員,如果他們的研究結果不是政府想要的,會發生什麼事。對方半開玩笑地回答:「政府會只採用他們想要的部分。」(OS:所以……對專家研究成果斷章取義,似乎是各國政府的通病!?)
PBL是政府的,而非民間的智庫
在實習中,筆者還觀察到PBL身為一個生產知識的機構,究竟如何連結社會大眾。如同前文所述,PBL的研究成果,或者提供報告給政府部門作為決策參考,或者發表至研討會學術期刊,但這些都不是一般大眾會去積極接觸的管道。事實上,PBL的研究人員也正在思考,如何才能更普遍地與民眾溝通、傳遞知識。例如:他們最近正嘗試將環境主題相關的研究成果製作成影片,配合淺白的解說,並放上網路供民眾點閱。
PBL製作的英文影片:全球生物多樣性的未來(What future is there for global biodiversity?)
鼓勵個人發揮的組織文化
根據筆者身在其中的觀察,在PBL裡面,「個人」擁有不少發揮彈性的空間,PBL也有定期召開的會議,供員工們提出研究主題之外的新想法。像是有些員工覺得,PBL身為環境研究機構,工作環境本身卻有對環境不太友善的地方(例如紙張或能源的使用),於是提議尋找外部的環境諮詢公司評估,並開工作坊讓所有員工參與、瞭解、討論,並決定如何改善。
結語:PBL完整的環境相關數據資料,或許值得台灣借鑑
作為政策建議與資訊的提供者,PBL或可說為荷蘭環境部的智囊團。在台灣,扮演類似功能角色者,大概是環境工程顧問公司或是接受政府委託案的大學。雖然PBL和政府(委託單位)之間的關係,和其制度上的優缺點尚有討論空間,筆者認為PBL至少具備一項優勢。這個優勢體現在PBL的六大研究項目當中的「模型與資料」。這是由於政策的決定與執行,有賴完整的歷史資料,而政策帶來的影響與效果,也經常需要長時間才常顯現。荷蘭環境政策的相關研究統一由PBL負責,因而得以建立一致性的方法與資料庫,也就更利於環境政策的制定、執行、評估與長遠規劃。

註1:除了環境部之外,交通及水管理部(Ministerie van Verkeer en Waterstaat,V&W)、水資源委員會(Waterschap)及地方市政廳也會涉及環境相關政策之制定、執行與管理。

註2:荷蘭有些碩士的論文要求很彈性。只要研究題目和所讀系所相關、符合學校及系所的基本規定,學生可以實習結合論文,尋找學校之外的公司或研究機構做共同指導,以完成學業。

2 Responses

  1. 李家泓

    想請問據你所知,除了荷蘭,有其他的國家有類似於PBL這樣的組織嗎?
    另外,荷蘭的地理上和台灣相比,不是既沒有山,又很怕淹水嗎?這樣的差異會不會導致在那邊學到的經驗、知識在台灣運用上的困難,或者甚至有些東西根本就沒教呢?
    因為我大學也是要念環境(在台灣),所以有想了解一下國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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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Continue

    您好:

    不好意思較晚回覆。
    關於第一個問題,答案是有。
    芬蘭的Syke (Finnish Environment Institute)跟PBL一樣是環境部底下的研究機構,專職環境研究提供芬蘭政府做環境政策參考。
    (註:我指的是研究機構可以針對政府需要的議題進行研究,研究後提出數個方案給政府做選擇,不是指政府要執行政策的時候找研究機構背書)
    丹麥有EIA在環境部底下,另外有NERI在大學底下但主要也是進行提供環境政策為依據的環境研究。
    法國的部分,我不確定有沒有政府底下的環境研究機構,但是聽法國朋友說,如果是部分拿政府資金的研究機構的話,也要負責提供一些研究是可以作為政策決策的依據。我知道的有IFREMER專門研究是海洋的。
    以上是我剛好有機會遇到相關的人,其他國家我不確定。
    其他可能不一定是提供政策決策用,但是一樣專門研究環境議題的研究機構,歐洲很多。不論是附屬在大學底下、拿政府資金的還是私人獨立的研究機構都很多,就不列舉。

    關於第二和第三個問題一起回答。第一,我想應該不可能在地球上找到一個跟台灣完全一樣(不論天然環境條件或是社會文化制度)的國家吧?既然如此,即便前往環境、災害類型類似的國家學習任何技術、知識或方法,回到台灣應用前,都要依據實際的環境差異,以及社會文化制度差異做調整(這些差異攸關技術實際執行起來的成效)。
    再者,應該是根據你想學什麼去選要前往的國家。你可能會去日本學地震土石流之類的防災技術(不會去荷蘭,因為沒山、沒地震),但是會去荷蘭學水利相關的技術。他們有因為地勢低窪造成的水災問題,台灣也有地層下陷和風災造成的水災。只是我前面說了,沒有什麼是可以”直接應用”。
    最後,我個人的觀點,我認為出來學是來學 “方法”,而不是純粹學 “知識”。沒有教的東西,你學到的方法會幫助你怎麼取得需要的知識。
    我個人的話,大學是經濟背景,在荷蘭學的,是如何整合社會經濟系統與自然環境系統的知識與因素來處理環境問題方法。而我也認為這是目前台灣在處理環境問題上所欠缺的。

    希望有回答道你的問題,祝你學業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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