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51歲的Clemens,你還龐克嗎?
「所有一切都像是連在一起的」Clemens回說,「從我青少年玩龐克到現在的生活,像是個持續性的生命進程,我想一切都是相關聯的。」 ( It’s all linked I think, the way I was in teenager, playing and listening to punk music, until now. It’s like a development, a process that my life went on from there.)
16 歲的 Clemens 開始玩龐克音樂,讓他著迷的從不只是龐克的音樂風格,而是龐克搖滾裡那種反權威、反體制的「反」精神。大概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龐克的批判、挑寡、玩弄權威體制的精神進入了Clemens的生命,18歲的時候他為了拒絕當兵(註 1),一次又一次到行政單位解釋作為和平反戰分子,在信念上他無法加入荷蘭軍隊(後來他拒絕當兵成功)。
「我當時深信如果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地活著、自在的發展、做你想做的,不再被政府高壓管控,也許一開始會很混亂,但最後我們(人類)也許可以終於和平的相處活著。」說起年輕時的信念,Clemens流露出經過人事變遷的歷練與平靜,少了天真,但理想依舊。
當他說起這些時,我想到當時正在台北街上的朋友們,喊著power to the people、自己生活自己決定。心糾了一下,這一百多年下來的世世代代,好像誰也少不了這一段。
音樂跟人是一樣的,不應該設限
13 歲的 Clemens 開始打鼓,從一顆小鼓開始,沒過多久的,他的爸媽買了一套鼓給他,約法三章說好晚上不能打鼓吵別人,其他時間隨便你怎麼搞。就這樣,Clemens 從 1970 年代打鼓到現在快要 40 年,16 歲第一個團到現在,出過多張專輯有過太多場演出,玩龐克玩搖滾玩爵士、做實驗性音樂做fushion,一切為的就是自己玩音樂玩得爽快。
聽他最近樂團即將推出的新專輯風格很 fushion,我問 Clemens,後來不喜歡龐克了嗎?
Clemens 說沒有不喜歡,龐克已經成為他的一部份。不管他玩什麼音樂,一當他打鼓的時候,龐克的搖滾精神就會自動從他腦子跑出來。當年當龐克人士統一穿上黑色皮衣、染髮五顏六色,嘗試在頭皮上方建造通天柱之時,Clemens 很失落,對他而言,龐克文化似乎已經流於形式,失去它最初的龐克魂:挑戰體制、獨立個體。頭髮塌塌的他,用自己的音樂方式持續戰鬥:當每個人以為在龐克表演就應該要以耳膜破裂為目標時,19 歲的他與團員們偏偏上台慢慢輕聲的演奏,果然觀眾整個抓狂,不是開心的那種。
說到這裡,表情一直平淡的 Clemens 笑了,一股藏不住的龐克魂的驕傲。
「The spirit of punk rock is to shake people up a bit. That is what people sometimes need」他說。
過去這15年,Clemens 學習藏傳佛教,每天早上起來靈修,鼓勵自己每一天要做正面的事、講正面的話,他解釋「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給我聽,他深信佛教的因果輪迴與轉世,因為業障與業力,世上的事物緊緊連結,超越一個人的肉體生命期限。藏傳佛教給予 Clemens 對萬物人生的解釋,帶來平靜與淡定。現在的他,致力用自己的存在,去幫助周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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