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到底可以請多長的病假?荷蘭全球最長

生病的員工,誰來照顧?(圖片來源:Flickr#Trevor
蘭報紙《Trouw》於2014年 12月19日的經濟版面刊登了一則新聞:「Zieke werknemer moet zelf meer doen aan herstel.」,中文直譯為「患病員工自己也要多努力做復健」。為何下這樣的標題呢?
文中先與近鄰德國相較,這裡幫讀者做個簡表:
荷蘭
德國
*罹患長期疾病的勞工可支薪達2年
*自己生病或是意外(非因職場因素),雇主不需支付薪水。
*雇員可拒絕接受治療(自我放棄處置權)。
*接受醫療行為是雇員義務。
*所有公司行號,不論規模大小,都需每月支付生病員工薪資長達2年。
*公司規模小於30人時,公司最終可拿回80%的醫藥費。
光比較這三點,很顯然地荷蘭(雇員而非雇主)完勝!
不單如此,作者 Ingrid Weel女士更提供一個世界「抱病」雇員在家裡(或醫院)最長能夠蹲多久還被支薪的列表。每一談到福利政策,北歐五國總是名列前茅,讓人欽羨不已;但跌破眾人眼鏡的是,北歐四國(不提冰島)表現遠不如荷蘭。
歐洲十二國比比看:
希臘
0.5週
芬蘭
1.5週
丹麥
2週
瑞典
2.5週
瑞士
3週
挪威
3.2週
比利時
4週
德國
6週
盧森堡
15週
奧地利
16週
英國
28週
荷蘭
104 週
荷蘭提堡大學(Tilburg Univ.)博士迪貝爾先生(Mark Diebels),在他的論文中更指出荷與德在這議題上的差異:在德國,生了病的雇員要自己想辦法復原後回去上班;但荷蘭則是老闆有義務「要想盡辦法」讓員工重回崗位上。
嚴以律人的德國
對待員工方面,德國更是嚴厲:跟公司通報頭痛請假的員工,有可能因為在舞廳被逮到而被立即開除;或稱病但四天內不提供醫院證明者(在這多指家醫),公司也有理由請你走路。反觀荷蘭,員工如沒有向雇主提供詳細病歷或就診紀錄,依法雇主無可奈何。因此,迪貝爾博士結論是:荷蘭的勞雇關係在此範疇是失衡的。
再者,德國的工薪族若是生病或受傷是因自己失誤造成,則老闆有權不付薪資,但荷蘭老闆就沒這麼幸運。所以迪貝爾認為,在荷蘭也應啟用新機制嚴格把關(簡單說就是不是什麼傷病老闆都應該掏錢),他的想法是應該考量員工的生活習慣,諸如抽菸與飲酒習慣、運動、飲食是否健康等,都應該個別立下標準來判別。德國早已有自己一套標準,荷蘭卻無。也可解讀為荷蘭員工因受法律保護,享受的權利遠高於義務;雇主則恰恰相反。
而這套個別標準認定:如果員工有心臟疾病還抽菸,或車禍但沒繫安全帶等行為導致傷病,須自己承擔風險。不過他也承認,這套標準在某些情形下會引發爭議,例如因飛機失事罹難,或是因騎改造過的機車車禍而半身不遂等,這類行為的風險判定仍需深入探討。
三個月的安全期
至於薪資支付,荷蘭的公司必須按月支付生病員工長達兩年的薪水,對此迪貝爾博士認為和國際相比實在太久了,且易讓員工故意長時間曠職;德國的公司比較下只要支付六週,接下來由政府接手。研究顯示兩年或者六週,兩者勞工回鍋上班的百分比並無差異,所以迪貝爾博士認為,在荷蘭支付效期應縮短成一年(對大公司而言)。至於小公司更或許只需支付如短期三個月,而後可仿效德國做法。
在德國,員工數約30人的公司,對於生病的職工得先支付6個禮拜的薪資,然後即可向「眾小公司共同基金」申請退回80%的費用。但這項措施若是發生在荷蘭,似乎就會忽略勞工權益,在小公司上班的員工萬一生病超過三個月,就很可能會被裁員?
除此之外,倘若生病職工原先的職位已無空缺,荷蘭雇主還必須幫康復後的員工找頭路。這點博士也認為實際操作太困難,成效也低。總結論:荷蘭雇主又要付錢(薪水加其他額外費用)又要負責找下份工作,簡直好事做盡。
人在家中坐,錢財天上來?
但實際上,荷蘭員工真是這麼好當?非也非也。首先,薪水能不能全拿,端看契約怎麼走,生病期間可領的薪資普遍來說約是介於70%到100%之間。同時,員工還受Arbodienst(以下簡稱Arbo,是一個處在勞雇間的中立機構,負責檢視、傳達與溝通,註1)控管,Arbo可在獲得員工同意下向家醫或醫院取得病歷,而後知會公司;另Arbo會定期追蹤傷病員工康復或復健進度,可能是定期打電話查詢病況、或者請去Arbo處會面。
如果員工需要到復健中心上課,Arbo便會連絡中心內的社工查詢進度,好研判何時可復工。復工方式也挺人性化,依循序漸進、增加工作時數的方式進行,筆者身邊就有實例:復工從一週1小時開始,之後再慢慢加長。(註:在荷蘭工作以小時數計,全職工從一週36到40小時不等)
總而言之,上班族誰都不愛掛病號,但如果可以挑在哪個國家生病,荷蘭可能是最佳選擇。

註1:Arbodienst為Arbeidsomstandigheden的簡稱。此為私人機構,荷蘭政府不介入。獲雇主雇用後,其中一項工作就是利用其專業法律知識來擔任與(因傷病)曠職員工的橋樑,須維持中立;雇主也可以在自己公司內部成立Arbodienst部門,但須滿足特定條件。有關Arbodienst詳細資料請參考維基百科

新聞來源
Trouw, de Verdiepig, Zieke werknemer moet zelf meer doen aan herstel

 
本文《到底休多長的假才合理?》刊載於英語島雜誌,經同意轉登文章後增編內容,未經特定授權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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