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多年休?超多補貼?淺談荷蘭休假福利

阿姆斯特丹皇宮(Koninklijk Paleis Amsterdam)在聖誕節假期擺設的聖誕樹。(圖片來源:©陳亮宇攝影)


工作一陣子之後,漸漸地對荷蘭的職場制度稍微比較了解,也漸漸開始遺忘台灣的工作環境和法規。去年年底回台灣的時候,無意間在聚會中聽到大家在討論年假天數跟計畫,突然意識到有點差距的荷蘭和台灣制度,我不禁汗顏也完全不敢接話。對於在台灣跟荷蘭都有工作過的我來說,不得不承認荷蘭的休假制度&職場環境整體是優於台灣的,有很多概念令人玩味和值得借鏡的地方。這篇文章除了簡單比較台灣和荷蘭在國定假日和年(特)休之外,也會介紹台灣沒有的兩個制度:ATV(工時縮減假)和休假津貼。


荷蘭2020年的11天國定假日

跟台灣比起來,我覺得荷蘭的國定假日比較少,2020年台灣是12天,而且遇週末補假,所以是放好放滿。但荷蘭2020年雖然也有11天,但遇週末不補假,因此實際上只有8天的假,而且今年恰逢一個每五年才放一次的解放日(Liberation Day)所以多1天。六月開始到年底就完全沒有國定假日了,聖誕節只放2天,不像台灣還有春假。

一月
 元旦
四月
 耶穌受難日
 復活節星期一
 國王節
五月
 解放日
 耶穌升天
六月
 聖靈降臨
十二月
 聖誕節

四月底國王節直到五月初的解放日,荷蘭的風車均會裹上荷蘭國旗。圖中的風車位於Leiden。(圖片來源:©陳亮宇攝影)


Holiday/Annual leave(帶薪年假)

這裡的年假應該等同於台灣所謂的特休,根據荷蘭法規,全職工作者的年假至少要有20天,計算方式主要是每週工作時數的四倍(40hrs × 4 ÷ 8hrs)。不過就我所知多數企業都會給到25天,我甚至聽過有少數公司給到40天的。跟台灣比起來,滿六個月3天、滿一年7天的算法,真的有所差距,而且還必須限制在同一家企業的年資,如果跳槽的話特休假又有可能會歸零。我個人認為,雖然荷蘭國定假日少,但是年休多,大家不僅可以更自由運用自己的假日,也可以避開一到國定假日就到處都是人潮的窘境。


ATV/ADV – ArbeidsDuurVerkorting(工時縮減)

這個有趣的制度我一直到入職之後才發現,而且並不是政府強制規定,所以不是每家公司都會有。在荷蘭,全職的定義是每週工時在36-40小時之間,而工作合約上通常會明定一週工時為多少,例如我的合約是每週工時38小時,但其實我每天朝九晚五工作8小時,因此我每週都會「超時」工作2小時,累積四周8小時,因此公司每個月放我一天假補償我超時工作。然後至今仍不明白這是什麼操作,12月公司給我2天的ATV,所以我每年除了年假之外還會有13天的ATV days。

據說該制度的起源是為了提升荷蘭國內的就業率,如果公司裡每個人都少工作一點點,累積起來就會需要多一個員工來工作,進而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聽起來有種社會主義的溫馨感,大家少吃一點讓別人也有東西吃的概念。


Holiday Allowance(休假津貼)

這是一個台灣沒有的制度,主要是鼓勵職員在工作之餘也要照顧自己身心靈的健康。計算方式是年薪的8%,相當於一個月的薪資,多數職員會因為家庭、小孩的關係把假期安排在夏天,所以這筆金額主要在五月或六月一次性發放。如果在荷蘭找工作,遇到雇主談年薪的話,也務必記得要事先詢問談的年薪金額中是否有包含這筆Holiday allowance。


結語

不知道你們心中對於工作的意義是什麼?金錢還是理想?如果你問我,我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好像自然而然地在學校時就應該讀書,出社會後就應該找份工作。但工作可能就是追求更好的生活,只是那個更好的生活樣貌在每個人心中都不同,或許是可供支撐的薪水、值得尊敬的頭銜或成就感。理想生活是目的,而工作是手段,工作是為了生活,但活著不僅僅是為了工作。

在台灣的時候,工時長、加班是常有的事,有時候也會樂在其中,覺得被公司需要、被肯定很重要。雖然有假,但是每次請假總是滿懷愧疚,要跟主管說很多理由來正當化自己「不顧工作,造成他人負擔離開崗位」的原因。在荷蘭,主管週五會提醒自己早點下班,請假完全不需要跟主管解釋要做什麼。雖然聽起來很好,不過這樣職場環境,也很有可能是唯一一個讓我會想留在海外生活的原因了吧,畢竟台灣還是有很多荷蘭完全比不上的優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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