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尼德蘭起義:荷蘭的一頁歷史

路德於 1521 年的沃木斯議會上為自己申辯,這場辯論後的幾天,路德被判為法外之人。
前言說明了為什麼不應該用「荷蘭獨立」來說明這段故事。在這一章,則讓我們檢視《故事》裡所蘊含的其他故事吧。
在《臺灣歷史的十個轉捩點》第一章裡,這麼說明「荷蘭獨立戰爭」的起源:

連年的苛稅與戰爭,終於讓幾個低地行省起而反抗西班牙,追求獨立。一五六八年。荷蘭獨立戰爭爆發,整整打了八十年。

是什麼樣「連年的苛稅與戰爭」,讓尼德蘭地區想起義呢?
或許,我們可以從一個人開始說起。那個人身兼數職,既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又是西班牙、日耳曼地區與亞平寧半島的國王──查理五世。
文藝復興時期著名畫家提香所繪的查理五世肖像。
時間是 1555 年 9 月 25 日,《故事》「荷蘭獨立戰爭爆發」的十三年前,宗教改革運動引發的紛紛擾擾,在查理與支持馬丁‧路德理念的諸侯,於奧古斯堡的協議下,暫且畫下休止符。就在奧古斯堡協議達成後不久,1556 年,查理選擇退位。退位的查理,將治下版圖一分為二,日耳曼地區的治權給了他的弟弟費迪南,西班牙地區與尼德蘭地區則給了他的兒子:腓力。政治的協商似乎可以解決不少問題,但有很多問題並不是政治協商能夠解決的。令查理感到困擾的宗教問題,就是一個無法透過政治協商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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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早期歐洲人眼中的歐洲(如果他們和我們一樣,有「歐洲」這個概念的話),與我們慣常以現代視角投射而稱呼的歐洲文明,有很大的差異。那並不是一個歐洲文化,而是在歐洲這個地理位置上,共同信奉基督信仰的諸多文化。歷史學家會說,那是一個信奉基督的世界,一個基督信仰王國(Christendom)。這樣的基督信仰王國並非總是和諧,在同樣信奉上帝的世界裡,不見得每個人信仰上帝的方式都一樣。
就政治秩序而言,基督信仰王國有一個上帝在人間的代理人(那個掌握天堂鑰匙的教宗),以及以教宗為首的教會體系與信仰教條。這個基督信仰王國裡,也不時有許多人,或則秉持尋覓真理的精神,或則單純好古成癡,不斷地爬梳比對各種版本的聖經與傳言中來自上帝的詞語。這些人可能是文人學者,也可能是教士,他們有時候會發現,教會的教條似乎與古老的聖經章句和聖人教誨相悖,然後,他們有時也會對教會的論述提出質疑。
這是十五世紀的人文學者,瓦拉(Lorenzo Valla),在他的研究裡,他質疑教會三位一體的論述,並不是上帝的真理。
在近代早期歐洲,對教會的質疑,可能會賠上身家性命,十四、十五世紀的英格蘭人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與捷克人胡思(Jan Hus),都是在宣教理念與教會教條衝突中被叛為異端,進而殞命的例子。
初讀歐洲史的我們,或許會感到好奇,為什麼對教會信仰教條的質疑,會引來殺身之禍?有些解釋說,因為教會想要鞏固權力,所以剷除異己。
這可能沒錯,但歷史學家的解釋是,首先,我們要明白,那是一個我們所不熟悉的世界。在那個世界裡,現實世界的一切不見得重要,重要的是死後的去處,是天堂?還是地獄?而那個世界裡的人相信,只有信仰真正的神,才能在死後獲得永生。
在這樣的世界裡,對教條的質疑,也因此會是對信仰的質疑。試問,信奉錯誤的教條,難道不等於信仰錯誤的宗教嗎?再者,因為上帝是全知全能且絕對至善的,上帝的宗教也不可能會有錯誤,那麼,信仰有錯誤教條的教會,豈不等於信奉了錯誤的神嗎?在以教會為核心的基督信仰王國裡,這樣的質疑,等於否定了安身立命的價值體系。
當然,也並非整個歐洲的信仰都被教會的教條影響。義大利史學家 Carlo Ginzburg 的名著《乳酪與蟲子》便以義大利東北的小農為例,說明了小農對上帝宇宙的認識,如何與教廷的信仰衝突。Ginzburg 教授於今年九月受中研院之邀,擔任 2015 年傅斯年講座的講者。
近代早期歐洲便是這樣的基督信仰王國,儘管教會的教條有許多引人熱議的課題,如三位一體論與煉獄是否存在,總體而言,這個基督信仰王國仍維持了以教會為中心的秩序。但這個基督信仰王國,卻在 1517 年後逐步分裂。
尼德蘭地區的起義,也是這次分裂的一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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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 年是課本上說馬丁‧路德開始宗教改革的年份,但宗教改革卻不是馬丁.路德意料之內的結果。馬丁.路德《九十五條論綱》的影本。《論綱》原文的標題,約略翻譯是:出於對真理的愛與闡述真理的欲望,以下論題將於維騰貝格討論。
路德張貼《論綱》,被視為吹響了宗教改革的號角,但正如《論綱》的標題所示,路德最早,只是想要與教會辯論而已。
這種張貼論綱尋求辯論的舉動,並不是路德對教廷的挑釁,而是當時教會內部辯論的常見形式。與尋常形式相異的是,路德想辯論的主題,直接挑戰當時教會的教條。例如,他想論辯什一稅的本質與原理,想問憑什麼教會可以決定人死後是否得救,以及憑什麼捐錢給教宗,能讓教宗赦免罪人的罪等等。
路德在《論綱》裡的語氣咄咄逼人,但這其實是當時辯論常有的行文風格。出人意料的是,《論綱》外流出版,還被譯成了德文,在維騰貝格傳閱。路德因此聲名鵲起,而不熟悉如此論辯風格的讀者則以為,路德要挑戰教會權威。
《論綱》引起教會的注意,路德最早所想要的辯論,卻直到 1519 年才展開。在這場辯論裡,路德在代表教會的論敵約翰‧艾克(Johann Eck)的策略下,表達自己對胡思的同情。這麼一來,路德等同變相承認自己同情教會眼中的異端,路德所希求的辯論,反而將他推成異端的擁護者。甚至,在 1521 年,當時仍是皇帝的查理下令,路德不再享有公民的法權,並要求逮捕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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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事件顯少是一個人獨白。路德引發的爭議,原本可能只是基督王國裡,又一場學者與神職人員對教會理念的質疑。但隨著《論綱》的傳閱,以及社會上對教會在辯論與議會裡意欲迫害路德的傳言,使得路德所引發的爭議,逐漸超出路德所能掌握的程度。
宗教課題的爭辯,逐步成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與日耳曼地區選侯間的衝突。路德的爭議,也逐漸傳遍西歐。例如,在維騰貝格西南方七百多公里遠的蘇黎世,於 1519 年時,已然知曉路德與教會的爭執。
路德絕不是宗教改革運動的總召集人,在當時的西歐,各個地域都逐漸發展出屬於自己的,反思教會教條的運動。擁載教會的皇帝查理五世,也在一時之間,多了許多目的觀點不同的敵人。
教條的爭議,慢慢地演變成一場定義「誰是真正的基督信仰」的戰爭。例如,在蘇黎世推動改革的茲文利(Ulrich Zwingli),便在一場蘇黎世與瑞士反對改革運動省份的戰爭中殞命。

改革的風潮分裂了基督信仰王國。這是瑞士諸省聯邦於十六世紀的地圖,中部的幾個省份:Luzern、 Zug、Uri、 Schwyz與Unterwalden因為拒絕加入改革,自組聯盟反對改革派省份的入侵,同時也希望征服改革派的省份。

當然,改革派也並非一派和諧,例如茲文利便在許多課題上,無法同意路德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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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風潮也逐漸吹向法蘭德斯地區,尼德蘭自然也身陷其中。當時的法蘭德斯地區,是歐洲北方人文主義的中心,如果說,南方的義大利有馬基維利坐鎮,北方的法蘭德斯則有伊拉斯謨斯足以分庭抗禮。
伊拉斯謨斯是歐洲著名人文學者,也是路德曾經嚮往的文人。今日歐盟的交換學生計畫「伊拉斯謨斯計畫」(Erasmus Programme),便是以其為名。
1525 年的荷蘭省,在查理五世的施壓下,開始大規模迫害改革派的信徒,但這並未能減少改革的聲浪。荷蘭省的省督(stadhouder)曾在 1527 年感嘆:「整個荷蘭省充斥了異端,而這些都是路德派的信徒。」同樣的景況也發生於南方,伊拉斯謨斯在 1525 年八月也提及:「荷蘭省的人、熱蘭省的人與法蘭德斯人皆通曉路德的教條」。
尼德蘭地區的改革風潮之盛,讓皇帝查理五世在 1545 年,於尼德蘭地區大規模設立宗教裁判所,天主教對改革派的迫害也更加雷厲風行。
值得一題的是,我們或許都知道,尼德蘭地區的基督信仰,是從瑞士日內瓦發跡的喀爾文教派。然而,一直到 1560 年代以前,喀爾文的信徒在尼德蘭地區一直是少數。喀爾文教派的擴張甚廣,到了尼德蘭起義期間,已然是尼德蘭地區的主要新教信仰。可惜的是,史家對其擴張的原因,仍未有所定論,只能推測與 1560 年代初期,皇帝(當時已是查理五世的兒子腓力)對尼德蘭地區的壓迫暫緩有關。
宗教的鬥爭也是政治的角力場,神聖羅馬帝國與尼德蘭諸侯的戰爭,也並非宗教改革運動後才存在。事實上,十五世紀末的尼德蘭地區,是一個頻頻被地方諸侯爭戰所擾的地區。日後將成為十七世紀尼德蘭共和國重鎮的烏特列支,便飽受內戰所苦。反而是查理五世一系列的爭戰,將尼德蘭諸省納入其帝國版圖後,尼德蘭地區才難得享有短暫的和平。
在改革運動期間,尼德蘭地區也有省份欲藉此擺脫皇帝的統治,最著名的例子,便是中東部的大省吉德蘭(Gelderland)。吉德蘭省的動盪牽涉了與法蘭西國王的協議、試圖進軍烏特列支與突擊安特衛普的行動,其行為甚至令布魯塞爾的商市感受到威脅。最終是查理五世於 1543 年率軍再次攻入吉德蘭省,迫使吉德蘭省的統治者克雷夫大公(Hertogdom Kleef)投降後,動盪才暫時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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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說了這麼多,只是想補充說明,《故事》所說,導致「荷蘭獨立戰爭」的「連年的苛稅與戰爭」是什麼?
在補充之後,我們不妨思考兩個問題。
首先,《故事》的解釋,忽視了什麼?其次,我們如何判定,1568 年以前的戰爭是「連年的戰爭」,1568 年以後是「荷蘭獨立戰爭」?第二個問題,則可以再延伸去問:「荷蘭獨立」,或更正確的說法,尼德蘭起義的原因,是什麼?
回到第一個問題。這樣的解釋,忽視了近代早期歐洲歷史上最重要的主題:宗教。
《故事》的「荷蘭獨立戰爭」,是因為無法承受苛稅與戰亂而起的戰爭。這是一種以政治經濟狀況為背景,來解釋歷史事件的敘事。同樣的敘事,也出現在《故事》對荷蘭出海與名義上「獨立」的解釋。
《故事》說,荷蘭出海,是因為這場戰爭,讓「實質獨立」後的荷蘭「開始對西班牙海外據點發動攻擊」,同時也說,因為「失去稅金來源」,讓西班牙於八十年後簽下明斯特和約,確立荷蘭的獨立地位。
有趣的是,早在五十年前,荷蘭史學者便有所共識,荷蘭出海,攻擊西班牙與葡萄牙海外據點的原因,主要是有鑒於天主教海外勢力的拓展,要與天主教爭奪信仰群眾。至於荷蘭的「獨立」,在前言已稍有提及,下一篇文章則會討論,1581 年後的尼德蘭共和國,真的如《故事》所說,「實質獨立」了嗎?
政治與經濟固然是重要因素,但正如近年來歐洲史學者不斷強調的,在近代早期的歐洲,政治經濟行為的背後,都有強烈的宗教色彩。可惜的是,在《故事》裡,宗教登臺亮相的機會,為數不多,僅簡單交代了「荷蘭獨立戰爭也是一六一八年開始的歐洲宗教戰爭(又稱三十年戰爭)的一部分」,以及「傳教是新港文書的重要功能之一」。而這也是這篇文章想為《故事》補充的故事。
第二個問題是,我們該怎麼區分「荷蘭獨立戰爭」與「連年戰爭」,以及尼德蘭為什麼要起義呢?
讓我們回到最開始的查理,以及繼任治理西班牙與尼德蘭地區的腓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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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會問,既然尼德蘭地區某種意義上是被查理征服並納入版圖,為什麼尼德蘭地區的人們不起來反抗呢?
原因很簡單,荷蘭史的學者告訴我們,查理五世出生於根特(Ghent),在飽受戰亂的尼德蘭地區,他一直被視為自己人,也因此,當查理征服尼德蘭後,他也有一定的統治正當性。
就這點而言,在改革運動期間,尼德蘭新教諸侯與皇帝的爭議後戰事,本質上也與在日耳曼地區的爭執相似,並不會讓尼德蘭地區想要邁向「獨立」。
尼德蘭起義最主要的原因,還在於腓力。由於在西班牙成長,他選擇以西班牙為中心統治繼承自父親的領土,而為了方便統治,他計畫改變尼德蘭地區的政治體制,並希望藉由強化西班牙對尼德蘭地區的治權,來處理尼德蘭地區的宗教問題。
腓力的統治計畫,在尼德蘭地區引起了極大的恐慌,謠言開始流傳,認為新的統治計畫,是要指派教宗的傀儡來治理尼德蘭的人們,並使其成為天主教的奴僕。
這樣的恐慌在今日看似荒謬,在近代早期歐洲卻足以撼動一國政體。約莫一百多年後,1688 年的英格蘭,我們所謂的「光榮革命」,也正是因為對教宗的恐懼,而使英格蘭人迎接來自尼德蘭的君王。新教世界對天主教勢力的恐懼,甚至體現在當時社會的娛樂活動上。
這是十七世紀英格蘭的一組卡排,其中陳列了各種處決教宗傀儡的方式。此卡中的人們正在處決五名耶穌會士。
尼德蘭地區的恐慌,體現在 1559 年起便有的零星衝突上,這些衝突,在 1566 年爆發。那年農產歉收,繳不出稅的人們認為,這是教宗傀儡的密謀所致,於是開始轉而攻擊天主教的教堂與神職人員。
就這點看來,稅收的確是尼德蘭起義的原因,但起義卻有非常強的宗教基礎。1566 年的起義受到西班牙軍隊的鎮壓,卻也凝聚了尼德蘭地區新教徒對抗天主教的意識。1566 年起義的新教諸侯們雖然潰敗,卻多數成功逃離西班牙軍隊的追捕,各地零散的抗爭也不斷持續,這些諸侯包括了沉默者威廉。
沉默者威廉在 1567 年底,正式成為尼德蘭地區反抗諸侯的領袖,同時也得到日耳曼地區新教諸侯的支持。在 1568 年,威廉聲明,這場反抗,並不是要推翻西班牙國王腓力,也不是要否認腓力對尼德蘭地區統治的正當性,而是單純想針對腓力從西班牙派來管理尼德蘭地區的諸侯,以及他們的暴政而已。
那一年,《故事》的「荷蘭獨立戰爭爆發」,但那一年,反抗的諸侯們沒有要獨立。戰爭,也不是從這一年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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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敘述是一段史家主觀意識挑選的過程。什麼要說、什麼不要說;什麼與史家論述的主題息息相關,需要細細道來、什麼與論述的主題無涉,可以簡單帶過,這一系列選擇材料、敘述內容與論述對象的過程,都一再反映了歷史學家的書寫,反映了歷史學家看待歷史的觀點。
《故事》要說的,是臺灣的歷史,是一個世界其他角落的事件,如何牽動臺灣的歷史。在這樣的敘事結構裡,臺灣島上的事情,臺灣與世界其他角落直接互動的過程,才是主角。但世界其他角落發生的事情,該在這樣的敘事裡,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是補充資訊?還是拓展歷史視野的媒介?
這篇文章所說的一切,從歐洲的宗教改革運動,到尼德蘭地區的戰爭,都與臺灣沒有立即的直接關係。甚至可以說,即使不知道這些,我們好像還是可以理解荷蘭統治臺灣的那段歷史。那麼,知道這些的意義何在?
對這個問題的回應,其實也體現了我們想要什麼樣的多元史觀與全球史視野的認知。我們要的,是一個可以不斷擴張、不斷補充、逐漸脫離原旨並逐漸細膩龐雜的歷史,還是要一個高度壓縮其他地域文化,以補齊一個地方歷史論述的歷史?
這篇文章書寫的同時,也在反省這個問題。在這篇文章裡,短短幾段內說了路德的改革運動、說了瑞士的聯邦、說了尼德蘭的起義、說了查理五世的帝國,就只為了說明尼德蘭起義的複雜歷史環境,甚至沒有提到喀爾文與再洗禮運動,這何嘗不是高度壓縮其他歷史,來成就一個地方歷史複雜性的過程呢?
下一篇要討論的,是《故事》的這段文字:
1581年,荷蘭獨立戰爭爆發不久,其中七個低地行省就聯合起來,宣布成立「尼德蘭七省共和國」(De 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以下簡稱荷蘭),達成實質獨立,並開始對西班牙海外據點發動攻擊。
1581 年後的尼德蘭七省聯合共和國,歷經了將近十年,南方被西班牙征服,北方由英格蘭托管的情況。這樣的尼德蘭,真的「實質獨立」了嗎?

 

補充說明
關於宗教改革,可以參照這本小書。書中有材料也有敘事,更重要的是問題討論。是一本非常好的教學材料。第一次閱讀這本書,是在台大歷史系花亦芬老師的課堂上:Pamela Johnston and Bob Scribner eds., The Reformation in Germany and Switzerland (CUP, 1993)
關於尼德蘭地區的簡史,可閱讀本書的導論:Maarten Prak, The Dutch Republic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CUP, 2005), pp. 1-24
關於尼德蘭地區宗教改革的簡述,可參考最近的這本著作:Benjamin Kaplan, Divided by Faith: Religious Conflict and the Practice of Toleration in Early Modern Europe (Harvard, 2007), pp. 107-110

 

作者 愛文
前往末日火山途中的哈比人。喜歡吃東西卻沒什麼味蕾,總幻想著能將書籍如洋芋片般嚼碎吞嚥,或許本體其實是隻蠹蟲。覺得有筆名很酷,所以不用本名,卻又為了取筆名而苦惱。因為妹妹喜歡吃芒果,最後決定叫自己愛文。

轉載自故事網站出版《臺灣.故事宗教與尼德蘭起義:荷蘭的一頁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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