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6年的烏特勒支(Utrecht)平面圖。
本文摘錄自《錨海築城: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福爾摩沙、澎湖及亞洲諸海域的殖民市鎮與堡壘要塞》第九章。該書作者為黃恩宇,出版社為左岸文化。
往前閱讀
荷蘭共和國初期的城市規劃與防禦工事
荷蘭共和國的文藝復興人:西蒙.斯蒂文(Simon Stevin)
在中世紀後期,低地地區先後受到勃根地公國(Burgundian Netherlands, 1384–1482)與哈布斯堡王朝(Habsburg Netherlands, 1482–1797)的統治。這兩個政權皆推行中央集權制度,導致原有的封建勢力逐漸衰弱,而各地城市則延續其既有的自治傳統(張淑勤,2005,頁33-38)。此後,低地北方諸省反抗哈布斯堡政權的統治,引發八十年戰爭(Eighty Years’ War, 1568–1648),並於1588年成立荷蘭共和國。中世紀後期的低地地區城市居民,普遍已習慣於沒有城堡的城市生活。即便部分城市旁仍有中世紀城堡存在,其多僅為世襲貴族的私產,並不代表具體的封建統治權。然而在16世紀,哈布斯堡政權在部分城市周邊新建城堡,17世紀時荷蘭共和國亦有類似作法。這些新建城堡與城市之間通常設有廣場,整體形成「城堡-廣場-城市」的佈局。此模式呼應中世紀「城堡主體-外圍院-城市」的空間結構,可視為中世紀封建與殖民的空間遺緒。
哈布斯堡政權的查理五世在位期間,開始引進義大利軍事工程師,將稜堡工法應用於城市城牆的改建,並興建若干稜堡式堡壘(Heuvel, 1982, pp. 10-15)。1528年,他下令在烏特勒支興建弗里登堡城堡(Kasteel Vredenburg),並在原有城牆上增建稜堡,以防禦法國與海爾德公國(Duchy of Guelders)聯軍的攻擊(Klück, Hemmes & Kam, 2004, p. 23)。從1570年繪製的烏特勒支平面圖可見,城堡位於城市西北側,採方形主體加四座稜堡的佈局,四周以水壕圍繞,與城市本體明確分隔。城堡設有兩個出入口,一為南側通往市區,另一為西側通往城外。此城堡的建造目的,不僅是出於軍事防禦的考量,更是為了鞏固對城市的統治控制。
低地地區的重要經貿城市安特衛普亦是如此。查理五世首先在該市城牆上加建多座稜堡與分離稜堡(ravelin),以加強城市防禦。其子菲利浦二世(Philip II)繼位後,為強化統治、預防市民叛亂,於1567年下令低地地區總督阿爾瓦公爵(Duke of Alba)在安特衛普新建一座城堡。隔年,八十年戰爭爆發,該城堡此後成為西班牙哈布斯堡政權派任低地地區總督的駐守之處。 根據17世紀的城市平面圖,該城堡位於安特衛普南側,為五邊形主體加五座稜堡的形式,周圍由水壕環繞。城堡與市區之間規劃有一大片空地,圖上標示為「城堡面前區域」(Area castri anterior),意味著該空地為城堡附屬領域。

這兩個案例都說明了,城堡的建造主要不是為了城市防禦,而是為了鞏固哈布斯堡政權的統治。其中安特衛普的城堡座落在城市某一側,並以空地及水壕作為和城市的區隔,仿如中世紀歐洲內部殖民擴張下的空間規劃。城堡旁的「城堡面前區域」,更是明顯夾在城堡與城市之間;作為城堡防禦的緩衝空間,其無疑是針對來自城市側的威脅。這個「城堡面前區域」,不僅類似前面提到的「外圍院」,其形態更是接近荷蘭東印度公司殖民據點的「城堡廣場」;無論是外圍院、城堡面前區域或城堡廣場,都彰顯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對立關係。
八十年戰爭爆發後,原本對於哈布斯堡政權的反抗,逐漸轉變成對於西班牙勢力的反抗,這些城堡也隨之被視為外來統治者的權力象徵與壓迫機構。一旦城市重新奪回自主權,這些城堡往往就成為被拆除的對象。1576年,北方諸省同盟開始進攻烏特勒支,並獲得市民響應,駐守城堡的西班牙軍隊甚至將大砲轉向城市與市民。1577年西班牙軍隊撤離後,市民立即拆毀城堡,原址後來成為一片樹林,周邊的水壕也被填平。 相較之下,仍由西班牙政權掌控的安特衛普,其城堡則一直存續,直到三個世紀後才遭拆除。
北方諸省同盟促成烏特勒支市民拆毀哈布斯堡政權的城堡,但北方諸省同盟建立荷蘭共和國後,卻又於其他境內城市新建一座稱為「城堡」的要塞。這座城市乃是本文前面提及的斯海爾登伯斯(‘s-Hertogenbosch),其原為布拉邦公國(Duchy of Brabant)的自治城市。八十年戰爭爆發後,由於市民多為天主教徒,選擇支持西班牙哈布斯堡政權。荷蘭共和國曾於1601年與1603年兩度發動攻城戰,皆遭市民與西班牙駐軍聯手抵禦。1629年,共和國再度圍城,儘管市民仍站在西班牙一方,但在數月激戰後最終向共和國軍隊投降。為防止市內天主教居民再次叛變,荷蘭共和國於1637年決定在城外新建一座城堡,1642年完工,作為駐軍基地,同時用於鞏固統治並監控市民(Steouwer, 2015, pp. 14–18)。這應是荷蘭共和國在境內城市新建城堡的唯一案例,故別具意義。
布勞的《荷蘭共和國城市地圖集》收錄了兩幅不同年份的斯海爾登伯斯地圖。第一幅為1629年的攻城戰地圖,顯示當時城市尚未設有城堡;第二幅則描繪了17世紀中期的城市樣貌,顯示城堡已建成,呈五邊形主體加五稜堡的形制,與城市之間隔有一片空地。如下圖所示,這座稜堡式要塞標註為「城堡」(‘t Casteel),其前方的空地則標示為「城堡廣場」(Casteels Pleyn)。這個廣場明顯位於城堡與城市之間,作為防禦上的緩衝區,顯然是針對來自城市側的威脅。為建造此廣場,當時還拆除了四十餘棟民宅(Vos, 2007, pp. 2-6)。城堡設有兩個出入口,一個透過廣場通往城市,另一個則通向外部田野。


荷蘭共和國將整個布拉邦北部地區(包括斯海爾登伯斯)歸類為「一般性土地」(Generaliteitslanden),即指那些在八十年戰爭期間拒絕加入北方諸省同盟、而是經由征服而納入統治的地區。這些地區由共和國國會(Staten-Generaal)直接管轄,既無代表席次,也長期遭受經濟剝削,如同共和國的「境內殖民地」,而斯海爾登伯斯則像是共和國的「境內殖民城市」。這種處境延續了一個半世紀,直到18世紀末才告解除。斯海爾登伯斯的要塞之所以被稱為「城堡」,正反映其非單純軍事設施的性質,而是作為共和國國會統治該城市的代表機構,仿如中世紀封建統治與殖民擴張下的城堡角色。在荷蘭共和國統治下,斯海爾登伯斯的城堡廣場,也是執行死刑的場域(Vos, 2007, pp. 2-6)。儘管17世紀斯海爾登伯斯的地圖上仍標示著市政廳位置,但相較於其他共和國省分的城市,該城市已不再擁有高度自治的地位。
將前述安特衛普與斯海爾登伯斯進行比較,可發現兩者具有高度的相似性。這兩座城市的城堡都是後來增建,其目的並非為了保護城市,而是為了鞏固對城市的統治。兩座城堡皆採五邊形加五稜堡之形制,反映義大利文藝復興的影響。在城堡與城市之間,兩地皆設有一片空地:安特衛普稱為「城堡面前區域」,斯海爾登伯斯則稱為「城堡廣場」,皆作為考慮城市受威脅的防禦緩衝空間,功能上類似於中世紀城堡的「外圍院」,但不再以幕牆圍繞。到了近代初期,射程更遠、威力更強的火砲取代中世紀的弓箭與十字弓,成為主要防禦武器;少了幕牆圍繞的空地,反而有利創造無障礙的火砲射域。更者,這兩個案例皆展現出「城堡-廣場-城市」的空間模式,如同荷蘭東印度公司殖民據點的規劃方式。
在荷蘭共和國的海牙,有一處重要的行刑地點,即國會建築群外的「小綠草皮」(Groene Zoodje)刑台,其充分標誌了中世紀封建權力在共和國時期的延續。海牙國會建築群原是13世紀荷蘭伯爵開始建造的城堡,並於前述弗洛里斯五世在位時完工,裡面還有一棟作為議事與儀式空間的騎士廳(Ridderzaal)(Jansen & Mekking, 2007, pp. 220-221)。這座城堡乃是歷代荷蘭伯爵的居所,也是荷蘭伯國的行政與司法中心。在勃艮地公國與哈布斯堡政權時期,城堡繼續作為荷蘭地區的行政與司法中心,裡面設有法庭及監獄,荷蘭省執政(Stadtholder)則住在內庭空間。到了共和國時期,這裡更成為國家的行政與司法中心,騎士廳則作為國會的議事廳(Zijlmans, 2007, p. 12)。城堡原有的內圍院與外圍院,後來稱為內庭(Binnenhof)與外庭(Buitenhof),直到現今。
從16世紀下半及17世紀中期的兩幅海牙地圖上,可清楚看到內庭及外庭,兩者的空間關係確實如同中世紀城堡的內圍院及外圍院;騎士廳位於內庭的東側,大門在外庭北側,大門外還有一片廣場,小綠草皮刑台則座落這個大門外的廣場上。刑台表面鋪有草皮,故獲得「小綠草皮」的暱稱,其上設置了一組吊刑架(Zijlmans, 2007, p. 12)。該刑台可追溯至14世紀,當時為荷蘭伯爵城堡大門外的刑台,反映中世紀封建權力下的慣例。爾後歷經勃艮地公國與哈布斯堡政權,再到荷蘭共和國時期,這裡都是執行死刑的場地。


在荷蘭共和國時期,這個國會外的小綠草皮刑台專門用來處決國家級的政治犯;如1623年,多位企圖殺害毛里茨親王的謀反者,在該刑台被斬首(Lit, 2007, pp. 89-90)。1672年英法聯軍入侵荷蘭共和國,共和國軍隊作戰失利,人民怪罪荷蘭省的大議長約翰.德維特(Johan de Witt)及他的弟弟科內利斯.德維特(Cornelis de Witt),故將德維特兄弟處以私刑,兩人的屍體被開腸剖肚,掛在小綠草皮刑台的吊刑架上(Rietbergen, 2011, pp. 116-117)。在中世紀的封建權力下,行刑場所附屬於城堡;進入共和國時期後,國會繼承了權力,行刑場所改依附於國會。行刑地點沒有變,改變的只是權力的掌控者。
前一篇文章〈荷蘭共和國的文藝復興人:西蒙.斯蒂文(Simon Stevin)〉談到,荷蘭共和國初期的軍事工程師暨城市規劃理論家西蒙.斯蒂文(Simon Stevin)在其《論建築》(De Huysbou)手稿中,提出一幅「理想城市平面圖」。這幅圖也可視為中世紀封建權力空間的重要再現。這理想城市模型反映了許多近代初期低地地區自治城市的特徵 ,但也可見到中世紀封建權力空間的痕跡。這幅平面圖最上方的中間位置,有一塊標示為「王室宮殿或庭院」(Vorstelick huijs of hof)的區域。若對照前述愛塞斯坦與蒙福特,該區域的位置非常類似中世紀封建領主城堡的場域(圖:IJsselstein、Montfoort)。此「王室宮殿或庭院」座落在城市某一側,其延伸出來的街道,可通往市中心的市集廣場與市政廳。斯蒂文的理想城市模型無疑再現了中世紀「與城堡共存的自治城市」之空間模式,只是城堡區域改稱為王室宮殿或庭院,意味著其僅為封建貴族的世襲地產,且其與城市之間不再設有區隔元素或防禦緩衝空間。
GGK0407-錨海築城-立體-72拷貝.jpg)
黃恩宇,2026,《錨海築城: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福爾摩沙、澎湖及亞洲諸海域的殖民市鎮與堡壘要塞》,台北:左岸文化。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