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博物館的轉型正義(上):東印度公司——償還掠奪而來的藝術品

圖片來源:©王升含攝影


你曾在倫敦的大英博物館裡,盯著古埃及的木乃伊、羅馬帝國的波特蘭花瓶(Portland vase)、或明永樂的藍白瓷抱月瓶,隱約聽見這些古文物發出「我是誰?我在哪裡?……」的吶喊嗎?又或,你是否曾在散落於歐美的多家博物館中,瞥見貝寧王朝(現奈及利亞)世代珍傳的貝寧銅器(Benin bronzes)的蹤跡?荷蘭也有一系列建於十九世紀的文化機構——例如握有 139 件貝寧銅器的萊登民族學博物館(Volkenkunde Museum)——趕上當時歐洲因帝國主義侵略和海外殖民興盛,多方創立民族學、人類學博物館的風潮,展示來自世界各地的藝術、文物和藝品。


被錯置的時空浪者——掠奪藝術品(Looted Art)

在荷蘭,這些約略四十五萬件的藏品中,近半是十七世紀黃金大航海時期以降,從亞洲、非洲、南美洲、與印度洋沿岸等的殖民地掠奪洗劫而來(註1)。

流著亞、非、美血液的文化遺產被殖民者偷搶,莫名其妙乘著波濤抵達異鄉後,或被轉賣、或成為私人收藏、或被繳納國庫,進而進入金碧輝煌的博物館,供西歐的布爾喬亞階級獵奇賞玩。這批文物被迫與自己的基因、濕度、氣味、和敘事分離,從此成為時間和空間的遺物;相反地,展示它們的博物館在西歐國家持續向外擴張之際,藉著論述藏品的藝術和符號價值,鞏固了這些航海霸權對世界文化的壟斷。


搶來的總是要還,但是由誰還?

隨著去殖民化意識興起,加上二十世紀後半葉以在美國為大宗的猶太人開始向德國、奧地利追回二次世界大戰前後被納粹搜刮的私人收藏,歐洲近年來也不乏由下而上(bottom-up)的主張,敦促歸還手過程中玷染不義的物品(註2)。逾一甲子來,歐盟文化政策鼓勵草根實踐,讓各國的博物館與文化機構都能在擁有高度自主權的前提下,多元發展、並相互尋求合作。例如,幾家來自英國、德、奧、荷、瑞典等典藏貝寧銅器的博物館,2007 年即組成跨政府的「貝寧對話小組」(Benin Dialogue Group),商討分享他們各自藏有的貝寧銅器給奈及利亞(註3)。2010 年後,包括英、德、法國等的國內機關機構,也逐漸匯集跨領域的檢討聲音,醞釀出即使不受歡迎,也需面對償還大量不法獲取的藏品的共識(註4)。

唯,大多洗劫入冊的文物和藝品,都是當初橫行在外的西歐帝國或其代理者(proxies),東市偷駿馬、西市拐鞍韉、南市搶轡頭、北市騙長鞭而來;幾經轉手後,如今紛紛散落在各地的博物館展出,導致所有權歸屬不明。例如當時的尼德蘭七省聯合共和國(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簡稱荷蘭共和國,現今荷蘭),即授權給荷屬東印度公司到海外殖民;不少東印度公司「帶」回的文物,繳入了共和國國庫,尤其是公司解散之後(註5)。因此,如貝寧對話小組性質的案例因缺乏有實質行政權的國家政體介入,經過多年磨合,各館――而非各國――間也只達成「共同在貝寧市建立一座博物館,並將目前歐洲各國所『擁有』的貝寧銅器『出借』給奈及利亞展出」的彆扭雛型(註6)。

當博物館與跨國博物館組織無法代替政府定奪是否在法律上放棄對這些物品的所有權(ownership)時,許多歸還計畫便遭延宕(註釋7)。中央政府與地方博物館間的資訊落差,也讓某些不願面對過往惡行的民粹意識有機可趁,再再耽擱物歸原主的執行。例如一支在荷蘭政府答應歸還後過了 45 年,才終於被找到、跋涉回印尼領地的原屬於爪哇民族英雄蒂博尼哥羅王子(Pangeran Diponegoro)的短劍。

2020 年,荷蘭教育文化及科學部部長 Ingrid van Engelshoven(左)與民族學博物館館長 Stijn Schoonderwoerd(右)將 1975 年即承諾要歸還的短劍歸還至海牙的印尼駐荷蘭使館。圖中為時任印尼駐荷蘭大使 I Gusti Agung Wesaka Puja。© The Guardian


遲來正義:荷蘭成為歐洲首個宣布「以中央機制償還」的國家

有鑑於這批文物在歐洲普遍「所有權大致屬於國家、博物館負責典藏展覽」的現況及其所衍伸出的混亂,中央統籌的歸還準則便是償還構思能否跨越到實踐層面的關鍵。荷蘭國內,在倡議正視自身過去的行徑持續發酵、與體認到中央終究得引咎自責的推波助瀾下,去(2021)年一月 29 日,呂特(Mark Rutte)內閣成為歐洲第一個召示將以中央機制處理掠奪藝術品的政府;並,荷蘭政府承諾無條件全數歸還國家典藏中每一樣從前殖民地洗劫來的物品。

同期間,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與九家收藏與展示海外殖民文物的博物館,在前(2020)年十二月獲荷蘭研究委員會(NWO)的荷蘭研究議程(NWA)三百五十萬歐元學術獎助,亦宣布於 2021 年六月啟動耗資四百五十萬歐元的《Pressing Matter》研究計畫,以全方位擬定博物館償還殖民收藏的實務指引。本文開頭的民族學博物館和其所屬的「國立世界文化博物館」組織(Nationaal Museum van Wereldculturen,下簡稱 NMVW)、鹿特丹的世界文化博物館(Wereldmuseum)、與荷蘭最著名的國家博物館(Rijksmuseum)等,都參與該計畫。

同期間,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與九家收藏與展示海外殖民文物的博物館,在前(2020)年十二月獲荷蘭研究委員會(NWO)的荷蘭研究議程(NWA)三百五十萬歐元學術獎助,亦宣布於 2021 年六月啟動耗資四百五十萬歐元的《Pressing Matter》研究計畫,以全方位擬定博物館償還殖民收藏的實務指引 (註8)。本文開頭的民族學博物館和其所屬的「國立世界文化博物館」組織(Nationaal Museum van Wereldculturen,下簡稱 NMVW)、鹿特丹的世界文化博物館(Wereldmuseum)、與荷蘭最著名的國家博物館(Rijksmuseum)等,都參與該計畫 (註9)。

這項決議主要奠基於前(2020)年底,荷蘭文化委員會(Raad voor Cultuur)欽點蘇利南裔人權律師莉莉安.何(Lilian Gonçalves-Ho Kang You)等人組成「殖民收藏國策框架諮詢委員會」(Adviescommissie Nationaal Beleidskader Koloniale Collecties),並由此會上呈荷蘭教育文化及科學部(Ministerie van Onderwijs, Cultuur en Wetenschappen)的諫書――《殖民收藏與承認不公報告》(Advies Koloniale Collecties en Erkenning van Onrecht,下簡稱《不公》)(註10)。該部部長凡恩格斯侯芬(Ingrid van Engelshoven)指出,荷蘭政府將採納此報告的建議,其中第一步,便是承認海外殖民綿延了數個世紀的不公,並於此基礎上,與曾被殖民的一方討論如何藉由償還文物彌補正義。此外,該報告亦規定荷蘭必須成立獨立委員會,裁定前殖民地提出的要求,並檢視文物的來源報告。對外,荷蘭須與印尼、蘇利南、和位於加勒比海的荷屬領地等國合作,展開殖民收藏的研究計畫;對內,要立定政策,確保未來能無條件歸還任何從前殖民地奪走的物品。除此之外,荷蘭政府尚要允諾重新評估來自非前殖民地的藝術品取得過程,是否挾帶大航海霸權情境下掌權者的威嚇、戰亂中倉皇的買賣、或躲藏著世界許多文化都心照不宣的送禮意涵等。

走一遭世界文化博物館和 NMVW 旗下的博物館,便會看到不少屬於前殖民地的寶物。左:爪哇 Singhasari 神廟裡的印度教象頭神(Ganesha)雕塑。© Wereldmuseum。中、右:峇里王朝 Tabanan 王子所屬的耳飾。© NMVW



歸還掠奪藝術品的實務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是文化委員會的《不公》報告、或政府參與資助的《Pressing Matter》計畫,都強調荷蘭應嚴謹與文物來源國討論償還模式和途徑,以為過去在殖民地的行徑贖罪。國際上的收藏家和博物館學者,不乏反對歸還物品給來源國的聲浪,因他們認為現實條件下,西方擁有具絕對優勢的收藏及修復體系,不但對文物保存有利,也能將其納入更大規模的知識(episteme)典範,進行研究。相對地,許多曾經歷殖民侵略或戰爭蹂躪的國家,經濟和政治都處於相對脆弱的局勢,若文物回到這些國家,恐缺乏足夠財政與學術結構的支撐。對此, NMVW 物質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韋恩.馬德斯特(Wayne Modest)教授、和荷蘭與比利時藝術品歸還的權威記者兼作家尤斯.凡布爾登(Jos van Beurden)皆肯定《不公》中,督促荷蘭必須尊重文物來源國意願的原則。此舉能避免歐洲中心(eurocentric)的西方思想藉由償還程序,不著痕跡地躲入新殖民主義(neocolonialism)的木馬,屠進早已被物質和文化的干戈摧殘過一輪的前殖民地 (註11)。

與來源國合作在實踐上尚有另一用意。一般的藝術品和骨董交易,來源(provenance)研究是極為重要的環節。透過釐清該物件的所有權轉移――尤其是初級市場(primary market,即第一筆交易)的經手――除能協助判定真偽(authenticity),有時也能提高該作品的市場價值和藝術史地位(註12)。而在物品歸還的實務上,文初所提目前在荷蘭的四十五萬件藏品從哪裡來、現在在哪裡、還去給誰,都是緊要關卡。有的掠奪藝品極為耀眼,很難被荷蘭國庫忽略,相較之下容易梳理出歸還計畫:例如鑽石,尤其是一顆七十克拉的鑽石。十七世紀起,馬辰(Banjarmasin,現印尼婆羅洲)相繼落入東印度公司與英國的統治。到了十九世紀,當時的蘇丹(Sultan,伊斯蘭國家的統治者稱謂)亞當(Panembahan Adam)去世後,荷蘭擾亂了原先的權位繼承、發動戰爭,並趁機對其抄家。1875 年前後,一顆象徵馬辰主權的七十克拉鑽石,就這樣從蘇丹的宮中被運回荷蘭,為後者又添上一筆價值不菲的庫存。而這顆現被稱作「馬辰鑽石」的寶物,僅是十八、九世紀間,荷蘭在該地搜刮共近五萬克拉鑽石中的一顆墜星。

即使是流向與交手過程都屬清晰的馬辰鑽石,都因世代磨轉後,荷印雙方的政府與掌權者幾經更迭,而無法確定這七十克拉應由印尼官方收下、抑或交給現已不具皇室身分的當年蘇丹的後裔。而馬辰鑽石外,其他的 4,930 克拉何去何從?況,鑽石之外,當年被一掃而空的寶庫,也仍有多件流浪到荷蘭的藝品,等著被造冊歸還。當馬辰鑽石的歸還都具一定挑戰,更遑論償還鑽石外的寶物、和寶物之外俗世價值更低廉(而匱乏交手紀錄)的文物會碰到的混亂與阻礙。此時,雙方合作比對史料、並全然尊重來源國對物品歸還後的處置,便顯得格外重要。

在國立博物館展出的馬辰鑽石。© Reuters (courtesy Piroschaka van de Wouw)


荷蘭博物館的轉型正義,終於啟航

如同托爾斯泰《安娜.卡列寧娜》裡開宗明義所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苦楚」——來源清白的藝術品就像是幸福的家庭,每筆交易都能查明;而取得過程中混雜著殖民殘忍和戰爭血淚泣訴的,卻是各自經歷過各自的不公。當它們深陷帝國主義和殖民的囹圄、它們的主人在遠方的海岸線殷殷地盼著這些彌足珍貴的寶物回到他們身旁,唯有能合法代表當時繫鈴人的荷蘭政府,能解開這道四個世紀、三塊大陸、兩樣國情的枷鎖。東印度公司與下篇將著重的西印度公司,在亞、美、非洲超過四百年以貿易之名,行剝削、暴力、歧視、壓迫之實的不公,透過四百年後荷蘭博物館的轉型正義,終於得以緩慢啟航,駛向和解。


*本文為 Oranje Express 荷事生非與《想想》(Thinking Taiwan)合作產出,原文連結為:「【荷事生非】荷蘭博物館的轉型正義(上):東印度公司——償還掠奪而來的藝術品」,經原作者王升含和 《想想》 同意轉載文章後刊登,未經特定授權許可不得轉載。

繼續閱讀 荷蘭博物館的轉型正義(下):西印度公司——歸還奴隸的尊嚴


附註

1. 來自荷蘭國立世界文化博物館組織的數據。詳可見鹿特丹世界博物館(Wereldmuseum)的新聞稿 https://www.wereldmuseum.nl/en/nmvw-report-important-step 與民族學博物館公布的準則 https://www.volkenkunde.nl/en/about-volkenkunde/press/dutch-national-museum-world-cultures-nmvw-announces-principles-claims

2. 美國國務院與美國猶太大屠殺紀念博物館 1998 年釋出的《華盛頓原則》(Washington Principles on Nazi-Confiscated Art)是償還被掠奪藝術品進入國家層級的里程碑。可惜在這之後,並沒有太多其他國家跟進,頒布類似的宣言。原則內文可參考美國國務院網站:https://www.state.gov/washington-conference-principles-on-nazi-confiscated-art/

3. 同年,聯合國通過的《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可被視為是最早提及殖民者應當歸還被殖民地文物的準則之一。

4. 例如法國在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2017年成為西方世界第一個為掠奪他國文物致歉的元首後,於去(2021)年批量歸還了27件波美寶物(Abomey Treasures)給奈及利亞。今(2022)年七月,德國與奈及利亞雙方的外交和文化相關部門首長也簽屬了轉移1,130件貝寧銅器所有權給奈及利亞的協定。

5. 荷屬東印度公司(正式名稱為「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 Indische Compagnie)和荷屬西印度公司(正式名稱為「專利西印度公司」,Geoctrooieerde Westindische Compagnie)雖然名為「公司」,但實際上是當時荷蘭共和國專門成立的特許公司。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在海外進行殖民、奴隸交易等行為。下篇文章會對此有較清楚的著墨。

6. 截至目前,唯一承諾將掠奪品全數歸還給貝寧的是倫敦的 Horniman 博物館。此外,已經或即將歸還收藏的博物館還包含相當美國國家博物館的史密松寧學會(Smithsonian Institution)和紐約大都會博物館等。上述博物館皆非貝寧對話小組成員。值得一提的是,美國歸還文物的途徑與西歐並不完全同步,因為前者未曾殖民他國,博物館展出的物品多屬私人收藏(即使當初是非法取得);而後者則較多有藏品所有權不清、或屬國家──即全體國民──之況。

7. 更麻煩的是,當要擬定歸還協議時,西歐國家必須將這些文物的「法定所有權」移交或還給當初被殖民的國家;唯,此機制下的用語並非所有曾經被殖民的國家都可接受,因為如此即暗示了前殖民者正統擁有這些搶來的文物的合法性。

8. NWO(Nederlandse Organisatie voor Wetenschappelijk Onderzoek)是荷蘭最高的研究機構與研究獎助機制,名下設立的「斯賓諾莎獎」(Spinozapremie)是荷蘭學術界的頂級榮譽。NWA 即是 NWO 所提供的主要學術獎金之一。

9. NMVW 旗下包含阿姆斯特丹的熱帶博物館(Tropenmuseum)、貝赫和達爾(Berg en Dal)的非洲博物館(Afrika Museum),和萊登的民族學博物館。除此之外,NMVW 與鹿特丹的世界文化博物館亦有密切合作與學術往來。上述四家博物館皆為國立等級。NMVW 於 2019 年三月提出〈文化物品歸還:原則與過程〉(Return of Cultural Objects: Principles and Process)專案,是當時歐洲的先驅之一。

10. Raad voor Cultuur 是一獨立於政府部門外的委員會。其普遍被視為是荷蘭政府在藝術、文化、與媒體的御用顧問團,負責定期提供關於該些領域的文化政策方針。

11. 例如,有些在原生國是物品(objects)的鍋碗瓢盆,到了荷蘭後,被不悉來源國風俗的荷蘭人歸類為藝品(artefacts)或甚至藝術(artworks),而從亞、非、南美的尋常百姓家,飛入西歐的博物館。如今的歸還計畫若持續忽略來源國的文化內涵,即會認為該些物品不該從博物館的呵護下「落」入街坊,而增加荷蘭反對歸還的聲浪。更細緻地說,目前有些原生國的日用品於今被當時的殖民國當作藝術,而被納入美術館或藝術史領域,而其實他們的屬性應該更貼近世界博物館或人類學範疇。

12. 例如,紐約弗里克收藏館(Frick Collection)的蒙蒂亞斯資料庫(Montias Database)即收錄荷蘭黃金時期藝術品的交易清單,是研究該領域作品來源的重要參考。網址可見 https://research.frick.org/montias


延伸閱讀

1. 光榮故事的另一面:反思荷蘭東印度公司(VOC)在亞洲的殖民歷史

2. 因陀羅網上的東方:荷蘭國家檔案館特展The World of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3. 菁英會議與殖民遺緒-荷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專家會議會外篇


內容企劃&文字編輯:陳亮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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