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6與17世紀,在政治上,荷蘭脫離了西班牙的統治,成為一個獨立國家;在宗教上,荷蘭亦擺脫了羅馬天主教的勢力,成為一個新教為主的國家。許多南方(比利時)的新教徒也因此移民至荷蘭,他們帶來大量的財富、知識與技術。更者,荷蘭人藉著其海上貿易的霸權與全球視野,讓這個小國在各方面都有了驚人的表現,也因此在17世紀開啟了所謂的「黃金時代」(Gouden Eeuw)(張淑勤,2005:57-65)。在文化與藝術上,荷蘭除了出現我們所熟悉的畫家林布蘭(Rembrandt van Rijn)與維梅爾(Johannes Vermeer)等,在建築方面亦有顯著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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