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之不去的傳統–磚在荷蘭建築發展中的角色(一)

圖1:烏特勒支(Utrecht)舊城區的典型荷蘭城鎮景觀,有著磚造建築、運河與橋樑。
進任何一個荷蘭城鎮,最吸引目光的往往是那些大大小小的磚造建築,它們搭配著各式各樣的山牆,連同隨處可見的運河、橋樑與船隻,讓荷蘭的城鎮景觀在豐富的變化中,仍保有相當的整體感(圖1、2)。比起歐洲其他國家,荷蘭或許是磚造建築最普遍的地方了,自北至南,自西至東,無論新舊建築,我們都可以看到荷蘭磚造建築的多樣呈現。荷蘭人似乎對磚材擁有特殊的情感,也因此他們自覺或不自覺地,讓這種材料從過去延續到了現代。

圖2:磚造建築在哈勒姆(Haarlem)所呈現的城市景觀。
我們或許要問,為何荷蘭人對於磚材有這種高度的情感?這種情感代表著什麼意義?各個時代的建築潮流是否影響了荷蘭人對於磚材使用的態度?而現代建築運動中的新思潮,是否對這種傳統材料的使用態度產生衝擊?故此,我們必須詳加檢視並討論荷蘭建築的發展歷程中,磚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呈現的意義。
荷蘭傳統建築中的磚
磚是世界上最普遍的傳統建材之一,在歐洲,最早大規模使用磚作為建築材料的文明應是古羅馬帝國。西元前1世紀的維特魯維烏斯(Marcus Vitruvius Pollio)在其《建築十書》(De Architectura)中,即曾詳盡說明磚材的特性、分類與施作方式(Vitruvius, 42-44)。從大量的古代遺跡中,無論是浴場、競技場、市場、神廟等公共建築,或是私人住宅,我們都可以看到古羅馬人如何以磚創造出令人讚嘆的建築成就。
而在古羅馬帝國的年代,今日荷蘭所處的位置仍屬文明世界的邊陲,其境內只有少數羅馬人所建立的邊防城市。如位於荷蘭東南部的奈梅亨(Nijmegen),我們則可見到荷蘭當地使用磚材的最早痕跡,奈梅亨的各個考古遺址中,即包括了磚瓦燒製廠(圖3),附近亦有不少古代磚瓦被挖掘出來(圖4)。此外,在荷蘭南部的希倫(Heerlen),也有一處規模不小的古羅馬浴場遺址,這個遺址中,我們可以發現許多精緻的磚構造(圖5、6)。雖然我們不能因此斷言其乃古羅馬人將磚造技術引進荷蘭,但至少我們可以相信,若沒有古羅馬人,荷蘭地區很難擁有如此進步的磚造技術。在萊茵河下游地區,如德國西北部與日後的低地國(De Nederlanden)地區(今荷蘭、比利時與盧森堡),都相當缺乏石材,而當古羅馬帝國急速擴張時,磚則是可應付大量建築需求的最佳材料,因為磚可以大規模生產,其強度與耐久度亦可與石材媲美。
圖3:羅馬帝國於奈梅亨(Nijmegen)的磚瓦燒製廠,攝於奈梅亨的瓦克霍夫博物館(Valkhof Museum)。
圖4:在奈梅亨挖所掘出之羅馬帝國時期的磚瓦,攝於奈梅亨的瓦克霍夫博物館(Valkhof Museum)。
圖5:希倫(Heerlen)古羅馬浴場的復原模型,攝於希倫的浴場博物館。
圖6:希倫古羅馬浴場的遺址,攝於希倫的浴場博物館。
隨著古羅馬帝國在第5世紀後的衰敗,連同許多羅馬帝國在歐洲北方的城市,上述荷蘭城鎮再度變成化外之地。直到11後,由於農、工、商業在低地國地區顯著發展,許多新興城市跟著出現,這些城市陸續地入「漢薩同盟」(Hanseatic League),成為跨區域貿易網路的一員。在宗教與政治地位上,低地國城市的角色也更加重要,如荷蘭中部的烏特勒支(Utrecht),即成為羅馬天主教向北方擴張的據點,並成為主教駐轄的城市。這些變化都替低地國城市帶來各方面的提升之外,亦促使了市民階級的興起,以及城鎮建築的快速發展(張淑勤,2005:13-22)。
從許多案例來看,我們可以發現磚造建築在此時已廣泛運用於各種城鎮建築之上,如丹波斯(Den Bosch)的摩里安(De Moriaan)街屋與海牙的騎士廳(De Ridderzaal)(圖7、8)。當時的荷蘭亦使用磚材興建了許多高聳的歌德式(Gothic)教堂,雖然這些磚造哥德式教堂在精緻度上遜於歐洲其他地區的石造哥德式教堂,但在高度與規模上卻完全不遜色。如烏特勒支大教堂(Dom van Utrecht,建於14世紀)的磚造鐘塔(圖9),其高度甚至高過巴黎聖母院。

圖7:丹波斯(Den Bosch)的摩里安(De Moriaan)街屋,其為荷蘭現存最古老的磚造建築,建於13世紀。

圖8: 海牙的騎士廳(De Ridderzaal),建於13世紀,於1898至1904年間重修。

圖9: 烏特勒支大教堂(Dom van Utrecht)的高塔,建於14世紀。
到了16與17世紀,在政治上,荷蘭脫離了西班牙的統治,成為一個獨立國家;在宗教上,荷蘭亦擺脫了羅馬天主教的勢力,成為一個新教為主的國家。許多南方(比利時)的新教徒也因此移民至荷蘭,他們帶來大量的財富、知識與技術。更者,荷蘭人藉著其海上貿易的霸權與全球視野,讓這個小國在各方面都有了驚人的表現,也因此在17世紀開啟了所謂的「黃金時代」(Gouden Eeuw)(張淑勤,2005:57-65)。在文化與藝術上,荷蘭除了出現我們所熟悉的畫家林布蘭(Rembrandt van Rijn)與維梅爾(Johannes Vermeer)等,在建築方面亦有顯著的成就。
   
左圖10:烏特勒支的山牆式街屋,建於17至19世紀。

右圖11:納爾登(Naarden)的老市政廳,建於17世紀初。 

圖12:萊頓(Leiden)的拉丁學校,建於17世紀,畫家林布蘭(Rembrandt van Rijn)曾於此就讀。

圖13:奈梅亨的磅秤所(de waag),現已作為餐廳使用,建於17世紀。
為了展現財富、知識與地位,17世紀的荷蘭人紛紛興建了有著華麗山牆的磚造街屋,無論是住宅、學校、市政廳或是工商建築(圖10~13)。而此時已擺脫天主教勢力的荷蘭人亦興建了許多新的教堂,為了與天主教的傳統歌德式教堂區隔,這些磚造教堂通常有著向心式的配置與拱頂式的外觀(圖14)。而由於荷蘭的海外擴張與軍事需求,荷蘭人亦以磚興建各種防禦工程,無論是在荷蘭本土或是海外的據點,這當然也包括了位於台灣的熱蘭遮城(Fort Zeelandia)(圖15、16)。17世紀的黃金時代,荷蘭人成功地以磚造建築標誌了其新興國家的自我認同,亦確定了其自身的建築傳統,而他們在磚造建築上的技術與風格,更影響了周邊的國家甚至世界各地。
   
左圖14:荷蘭改革宗位於萊頓的(Gereformeerd protestantisme)瑪勒教堂(Marekerk),建於17世紀。

右圖15:荷蘭熱蘭省(provincie Zeeland)的拉瑪肯司堡(Fort Rammekens),建於17世紀。

圖16:荷蘭東印度公司於台灣興建的熱蘭遮城(Fort Zeelandia),建於17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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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典藏藝術家庭出版社授權轉載。原文出自於黃恩宇,2009,《建築、實相與再現》,台北:典藏藝術家庭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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