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與孩子間尋找平衡 — 荷蘭的職業婦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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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的職業婦女大多選擇兼職工作以照顧小孩。(©Cindy Liao攝影)
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最新2017年的Better Life Index研究報告中,根據每天的休閒時間以及每週工時超過50小時的人數比例這兩個指標,來評估OECD內各國的work life balance。不意外的,荷蘭這個重視work life balance的國家,在這樣的研究排名必定名列前茅,這次不小心還拿了個冠軍。
在OECD國家中,荷蘭在每天的休閒時間(15.9小時,包含吃飯和睡眠)上排名第三,僅次於法國跟西班牙;至於在每週工時超過50小時的人數比例(0.5%)上排名第二,僅次於俄羅斯。但有趣的是,報告裡還列出了性別不平等的排名:根據性別的角度來比較該國在此項指標的分數,該分數越高,表示男女在該項指標的差別越大。我們可以看到下面的圖, 荷蘭在休閒時間上的性別不平等還算在前段班;但在每週工時超過50個小時的人數比例的性別不平等簡直是悲劇,排名在OECD國家的最後一名。
當然,這樣的結果,有很大一部分跟荷蘭婦女大多從事兼職(work part time)有關。
荷蘭大部分的全職工作規定工時為每週36小時,但相信在荷蘭生活的人,都知道在荷蘭從事兼職(也就是每週工作少於36小時),其實是相當平常的事情。根據荷蘭社會文化計劃局(Social en Cultureel Planbureau)的研究報告,在2014年時,荷蘭20-35歲的男性和女性,每週平均工作月36.66和28.75小時,遠低於其他的歐洲國家(下圖)。
通常在你的僱用合約裡,會明文規定一週的工作時數,而不論小時數的多寡,你同樣會受到所謂集體勞動協議(CAO, Collectieve Arbeidsovereenkomst )的保護。這也就代表,除了工作時數的不同,全職和兼職的員工,在權益上其實差異並不會太大。
造成兼職普遍這樣的情況的原因當然很多,之前看過這篇2015年時經濟學人文章在探討 為什麼這麼多荷蘭人從事兼職工作。根據資料 :26.8%的男性 76.6%的女性,一週工作36小時以下,遠遠超過其他歐洲已開發國家(也算是呼應了上面的統計數字)。經濟學人認為,因為荷蘭相對來說不像英國、美國, 因為二戰損耗過多男性勞動力關係,婦女在當時必須到工廠參與勞動,所以婦女參與就業市場的時間相對來說比較晚。此外,由於國家經濟條件較為優渥,並不需要雙薪維持生活等,都是造成許多荷蘭人兼職的原因。
但就我自己身邊聽到的情況來說,雖然荷蘭的確提供婦女勞工一些保障(例如16週的給薪育嬰假),然而很多荷蘭女性有了小孩以後,在小孩上學前(4歲)昂貴的day care(嬰幼兒園),對於她們在職場上的發展有相當關鍵的影響。根據OECD的報告《 Society at a Glance 2016 – OECD Social Indicators》,報告裡面有一段談到了有關childcare cost的比較(如下圖):而我們可看到,荷蘭childcare cost佔家庭收入的比例,在OECD國家中,其實算是相當高的。
我查了一下自家附近的day care的費用:假設一個全職職業婦女,有兩個小孩分別是五歲和兩歲,一個月花個2000歐元在day care上,大概是免不了的(當然政府會根據家庭收入跟父母親工作時數給予補助,所以實際成本會較低)。因為這樣高昂的day care費用,也造成了職業婦女在荷蘭的兩難:如果繼續全職工作,大部分薪水(荷蘭年薪中位數約為24,000歐元)搞不好都得支付小孩day care的費用;假使轉成兼職(一週工作三、四天)或是暫時停止工作,會對自己職涯發展有影響。
另一個part time work的主因,應是荷蘭人重視家庭的價值觀:在我認識的荷蘭朋友或同事中,對於核心家庭的價值觀都蠻重(核心家庭外就不一定,小孩的成長對荷蘭人來說真的很重要)。他們希望能盡可能的陪同小孩一起成長,除了學校所舉行的家長活動之外,假日也常都是載小孩去各種俱樂部進行體育活動,度假也都大都是根據school holiday全家出動;而荷蘭到80年代為止,政府都還是以這樣的基督教價值為主流,重視家庭傳統,並提供福利讓婦女能在家照顧小孩。我想在物質和金錢之外,他們更在意的是真實的陪伴,而這可能也是荷蘭兒童被Unicef評為最快樂小孩的重要原因之一。
雖說大部分荷蘭婦女選擇兼職工作,但到底比例如何?我實在是不知道。荷蘭統計局(CBS)有針對身處不同家庭結構狀態的勞工,每週工時的統計。我根據2017年的統計資料,做成下面兩張表來比較。
總體來看,相較於將近80%的男性,只有不到30%的荷蘭女性有全職工作(法定每週36小時)。如果以沒有小孩的女性(單身或同居無小孩),其(40%左右)和男性(70%左右)的差距,其實是較小的;不過如果一旦有了小孩,女性(母親或同居有小孩)全職工作的比例馬上減半到20%左右,而男性卻沒有太顯著的減低。
即便我們把標準放寬,相較於超過80%沒有小孩的男性(單身或同居無小孩),每週工作28小時以上。女性的比例僅有60%左右,而有了小孩以後的數字也降低到約45%(同樣的情況男性的比例反而上升到超過90%)。
當然我不是社會學者或勞動專家,即便自己主觀的認為,荷蘭職業婦女這樣普遍的兼職狀況,應該是因為上面討論兩大重點:社會的家庭價值觀和所費不貲的day care。卻也不知道荷蘭這樣的系統,是因為「雞生蛋」(女性自身意願促成的系統)還是「蛋生雞」(系統促成女性配合)。不過這樣荷蘭這樣特別的情況,如果在其他許多國家,大概都會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吧?
就我自己來看,國家或是整個社會,需要讓女性有「選擇」是否要工作的權利,使其不會在有了小孩後,因為經濟或是社會等總總因素,無法自主的選擇其職業生涯的發展。然而這件事情,不論在任何國家或是公司,都不會是件容易的事情。也因此所謂的職場性別平等,對荷蘭的職業婦女們來說,看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2 Responses

  1. 路人

    本文尾段提到的問題其實就是「勞動參與率」,可以看這篇文: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21315

    以台灣來說,女性與男性的勞動參與率,在30歲以下是幾乎一樣高的,可是到30歲以上的群組,女性勞動參與率逐組下降,男性勞動參與率卻持平;若聽過三四十歲的女性描述他們及同輩的職涯經歷,也有和數據一致的描述。

    那就是:女性在三十歲生小孩後,許多人會放棄職涯。明明在三十歲以前和老公是同等學經歷,甚至能力還更好,但過了三十歲,女性人數在職場上不斷下降。

    這原因當然有許多:「女性本身及社會風氣都認為,比起工作,媽媽在家帶小孩才是更盡本分的事」、「家庭經濟條件若無法托嬰,必須得父母其中一人中斷職涯在家照顧小孩的話,那個人有高機率會是媽媽,因為___ (自行填充理由 e.g. 爸爸要專心衝事業、通常夫妻中老婆的薪水較低、男性幾乎不會願意專職帶小孩+中斷自己職涯)」

    產生的影響則是:職場上資深主管、領導者,階級越往上,女性越稀缺。因為大部份工作都是需要年資和能力的長時間累積。

    另外,這邊是另一份相關的數據,「台灣與他國的勞動參與率比較」:
    http://www.ptt.cc/bbs/WomenTalk/M.1505997181.A.6E7.html
    (及整串系列文都可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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