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最新2017年的Better Life Index研究報告中,根據每天的休閒時間以及每週工時超過50小時的人數比例這兩個指標,來評估OECD內各國的work life balance。不意外的,荷蘭這個重視work life balance的國家,在這樣的研究排名必定名列前茅,這次不小心還拿了個冠軍。
荷蘭大部分的全職工作規定工時為每週36小時,但相信在荷蘭生活的人,都知道在荷蘭從事兼職(也就是每週工作少於36小時),其實是相當平常的事情。根據荷蘭社會文化計劃局(Social en Cultureel Planbureau)的研究報告,在2014年時,荷蘭20-35歲的男性和女性,每週平均工作月36.66和28.75小時,遠低於其他的歐洲國家(下圖)。
但就我自己身邊聽到的情況來說,雖然荷蘭的確提供婦女勞工一些保障(例如16週的給薪育嬰假),然而很多荷蘭女性有了小孩以後,在小孩上學前(4歲)昂貴的day care(嬰幼兒園),對於她們在職場上的發展有相當關鍵的影響。根據OECD的報告《 Society at a Glance 2016 – OECD Social Indicators》,報告裡面有一段談到了有關childcare cost的比較(如下圖):而我們可看到,荷蘭childcare cost佔家庭收入的比例,在OECD國家中,其實算是相當高的。
另一個part time work的主因,應是荷蘭人重視家庭的價值觀:在我認識的荷蘭朋友或同事中,對於核心家庭的價值觀都蠻重(核心家庭外就不一定,小孩的成長對荷蘭人來說真的很重要)。他們希望能盡可能的陪同小孩一起成長,除了學校所舉行的家長活動之外,假日也常都是載小孩去各種俱樂部進行體育活動,度假也都大都是根據school holiday全家出動;而荷蘭到80年代為止,政府都還是以這樣的基督教價值為主流,重視家庭傳統,並提供福利讓婦女能在家照顧小孩。我想在物質和金錢之外,他們更在意的是真實的陪伴,而這可能也是荷蘭兒童被Unicef評為最快樂小孩的重要原因之一。
這原因當然有許多:「女性本身及社會風氣都認為,比起工作,媽媽在家帶小孩才是更盡本分的事」、「家庭經濟條件若無法托嬰,必須得父母其中一人中斷職涯在家照顧小孩的話,那個人有高機率會是媽媽,因為___ (自行填充理由 e.g. 爸爸要專心衝事業、通常夫妻中老婆的薪水較低、男性幾乎不會願意專職帶小孩+中斷自己職涯)」
本文尾段提到的問題其實就是「勞動參與率」,可以看這篇文: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21315
以台灣來說,女性與男性的勞動參與率,在30歲以下是幾乎一樣高的,可是到30歲以上的群組,女性勞動參與率逐組下降,男性勞動參與率卻持平;若聽過三四十歲的女性描述他們及同輩的職涯經歷,也有和數據一致的描述。
那就是:女性在三十歲生小孩後,許多人會放棄職涯。明明在三十歲以前和老公是同等學經歷,甚至能力還更好,但過了三十歲,女性人數在職場上不斷下降。
這原因當然有許多:「女性本身及社會風氣都認為,比起工作,媽媽在家帶小孩才是更盡本分的事」、「家庭經濟條件若無法托嬰,必須得父母其中一人中斷職涯在家照顧小孩的話,那個人有高機率會是媽媽,因為___ (自行填充理由 e.g. 爸爸要專心衝事業、通常夫妻中老婆的薪水較低、男性幾乎不會願意專職帶小孩+中斷自己職涯)」
產生的影響則是:職場上資深主管、領導者,階級越往上,女性越稀缺。因為大部份工作都是需要年資和能力的長時間累積。
另外,這邊是另一份相關的數據,「台灣與他國的勞動參與率比較」:
http://www.ptt.cc/bbs/WomenTalk/M.1505997181.A.6E7.html
(及整串系列文都可看看)
我的回覆如下:
https://wp.me/p9HyiK-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