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之不去的傳統–磚在荷蘭建築發展中的角色(三)

圖1:李維德(G. T. Rietveld)於烏特勒支設計的史洛德之家(Schröderhuis),1924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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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時,荷蘭的藝術家杜斯伯赫(T. van Doesburg)與蒙德里安(P. Mondrian)創辦了《風格》(De Stijl)雜誌,帶動了往後風格派的建築與藝術觀念,當杜斯伯赫受邀至德國包浩斯(Bauhaus)藝術與建築學校任教後,亦代表著荷蘭藝術與建築和國際現代主義運動接軌。除了包浩斯,風格派成員與著名的美國建築師箂特(F. L. Wright)有密切的互動。風格派成員亦認同貝拉赫對風格追求的態度,強調新的美感意識與新的藝術表達方式,將可達成追求新風格的目標。他們普遍認為,在藝術的追求上,必須摒棄傳統的教條以及過渡的個人式表現,而「抽象」則是最精神化的藝術表現形式,唯有透過抽象藝術,生活才可與藝術緊密結合(Frampton, 1968: 141-155)。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繪畫、家俱設計、平面設計或是建築設計,風格派都強調以單純色塊或線條進行抽象式的表達。
荷蘭現代建築運動中對於磚材使用的爭論
在建築上,風格派雖然沒有明確反對磚的使用,但這種具備豐富質感與傳統意義的材料,很明顯地與風格派的訴求格格不入。因此在風格派為數不多的建築作品中,我們幾乎找不到以磚構造本身為表現建築。如歐德(Jacobus Oud)於鹿特丹設計的聯合咖啡館(Café de Unie,1925年)之立面(圖2),以及李維德(G. T. Rietveld)於烏特勒支設計的史洛德之家(Schröderhuis,1924年),其外觀僅有紅、藍、黃、白與黑的幾何量體、面體與線體,而沒有任何突顯建築材料特質的表現(圖1)。

圖2:歐德(Jacobus Oud)於鹿特丹設計的聯合咖啡館(Café de Unie)立面, 1925年完工。
緊接著風格派,在1920年代時,荷蘭出現了更激進的現代建築運動團體,稱為「新建築」(Nieuwe Bouwen),其乃建築「機能主義」(functionalism)在荷蘭的代表。新建築成員有著強烈的社會主義傾向,認為住宅是建築中最重要的議題,強調建築生產應吻合現代的工業體系,並且必須以大量、集體的方式興建住宅。他們雖然同意貝拉赫的標準化設計理念,但反對他以及風格派或阿姆斯特丹學派關於風格或形式的訴求,阿姆斯特丹學派的磚造建築甚至被他們譏諷為不具內涵的「皮層建築」(façade architecture)。在新建築成員眼中,建築是某種科學,而非藝術的表現,建築與美學、戲劇性或浪漫性徹底無關(Van Dijk, 1999: 66-68)。
顯而易見地,新建築團體的觀念對荷蘭磚造傳統帶來相當大的衝擊甚至是危機,因為對他們來說,磚造建築代表了傳統與懷舊以及對形式或美感的追求,更者,必須倚賴傳統工匠技藝的磚造建築,與他們所強調的建築工業化相互違背。很自然地,在這些新建築成員所設計的建築上,我們只能看到混凝土、玻璃與鋼鐵等工業化材料。如布里克曼&凡德夫呂特(Brickman & Van de Vlugt)聯合事務所在鹿特丹所設計的松諾維之家(Huis Sonneveld,1923年),我們只看到了白色外牆的混凝土量體,而沒有任何傳統材料的使用(圖3)。此外,甚至連原來風格派的建築師李維德,也轉變態度,開始設計簡潔表現機能主義的建築,如位於烏特勒支伊拉斯姆斯巷(Erasmuslaan)的住宅(1931年)(圖4)。

圖3:布里克曼&凡德夫呂特(Brickman & Van de Vlugt)聯合事務所在鹿特丹設計的松諾維之家(Huis Sonneveld),1923年完工。

圖4:李維德於烏特勒支伊拉斯姆斯巷(Erasmuslaan)設計的住宅,1931年完工。
然而在當時的荷蘭,並非所有建築師都願意接受新建築團體的理念。如以莫里耶(M. J. Granpré Molière)為代表的「傳統主義」(Traditionalism)者,他們仍執著地從各種建築傳統尋求設計上的靈感,無論是黃金時代的建築、早期基督教建築或是傳統的鄉村建築。而莫里耶曾長期任教於台夫特(Delft)高等技術學校(現為台夫特科技大學),故此荷蘭傳統主義又被稱做「台夫特學派」(Delft School)。莫里耶在1927年改宗為天主教徒,其亦熟悉中世紀神學家阿奎納(Thomas Aquinas)的美學觀念。對他來說,美與真是一體的,而「物質與精神」及「材料與形式」的合一,是通達美的唯一途徑(Van Dijk, 1999: 92-93)。
和荷蘭新建築團體的態度徹底相反,台夫特學派的建築大量使用磚作為主要建材,他們認為藉由磚材表現,將可達到他們所追求的美。台夫特學派建築師設計了許多天主教堂,這些建築往往有著傳統配置、高聳的鐘塔以及樸實的紅磚牆面,呈現出一種中世紀的感受,若不細察,往往會讓人們以為這些是具有數百年歷史的教堂,如克羅佛勒(A.J. Kropholler)於萊頓(Leiden)設計的聖彼得教堂(Sint Petruskerk,1936年)(圖5)。除了教堂,凡德史都爾(A. van der Steur)於鹿特丹設計的博物館(Boijmans Van Beuningen Museum,1935年)亦給予了人們類似的感受(圖6)。

圖5:克羅佛勒(A.J. Kropholler)於萊頓設計的聖彼得教堂(Sint Petruskerk),1936年完工。

圖6:凡德史都爾(A. van der Steur)於鹿特丹設計的博物館(Boijmans Van Beuningen Museum),1935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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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典藏藝術家庭出版社授權轉載。原文出自於黃恩宇,2009,《建築、實相與再現》,台北:典藏藝術家庭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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