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認證大解密:四步驟讓荷蘭政府看懂你的台灣結婚證書

圖片提供:©Yvonne Liu。


自筆者認識另一半正式交往後,身邊總是不乏「哇~異國戀愛好浪漫唷!」、「結婚以後就可以生混血兒耶!感覺超可愛的~」等等評論。其實浪不浪漫、開不開心、小孩可不可愛這種事情,筆者真心覺得跟異不異國無關,倒是跟另一半本身和自己合不合拍、自己看人的眼光還有老天給的運氣比較有關係。但是,在經過幾年婚姻之後,筆者私心覺得,在異國婚姻中,最大的受益者,其實是雙方國家的政府國庫,怎麼說呢?請聽我娓娓道來!

不管是外籍伴侶要申請台灣居留證、台籍伴侶要申請外國簽證、小孩出生要辦外國護照等等,結婚證書都需要各種文件公證,因為雙方政府需要確認婚姻的存續狀態,所以明明就是同一張結婚證書,就是有事沒事的會需要這裡認證一下,那邊認證一下。所謂文件公證,就是各部門都來驗證看看,這張紙是否是真的,確認無誤就來蓋章的一個過程。想當然爾,既然大家都拿出了神聖不可侵犯的認證印章,作為被認證方,自然是要掏出錢包以表感謝之意。筆者結婚四年至今,已經因為各種理由認證的數次,因為太常去公證文件了,合作的公證人還戲稱筆者為「國家GDP的貢獻者」以及「事務所的功德主」,真是讓筆者又無奈又好笑。

作為經歷過「『在台灣登記結婚』並認證『台灣的結婚證書」,而後向荷蘭政府單位申請各類事項(例如:台籍配偶前往荷蘭的MVV簽證、台籍配偶在荷蘭的居留證、荷蘭婚姻狀態修改……)等大地遊戲的玩家,筆者決定繼上回的「想取得MVV移民荷蘭?先付錢考Basisexamen inburgering」後,再來寫一篇「在台認證結婚證書」的遊戲攻略,希望可以造福有需要的鄉親們!


Step 1:台灣的戶政事務所:準備身分證(和護照)

首先,請勇敢地走進離你最近的戶政事務所,申請一份英文版本的結婚證書,不用預約。這間事務所不需要是當初登記結婚的那一個,也不需要是戶籍登記的那一個,台灣戶政系統條條大路通羅馬,只要結婚當事人的一方帶上身分證正本及新台幣100元,就可以在幾分鐘內迅速獲得結婚證書一份。

筆者申請的經驗裡,其中有兩次,戶政事務所的經辦曾詢問是否有帶結婚當事人雙方的護照,雖然不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有帶的話,經辦可以再次幫忙核對姓名跟護照號碼,個人覺得還是滿細心的,所以要是可以的話,建議也可以一併帶著。

圖片來源:高雄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楊宗翰/胡詩梅事務所


要提醒的是,因為結婚證書的文件公證會確認婚姻的存續狀態,已公證過的文件不能再次使用,所以每次需要給荷蘭政府看結婚證書的時候,就得重新跑一次公證流程。因而,也無法一次申請太多張結婚證書放著,每次需要幾張申請幾張就好,因為6個月後他就會變成一張廢紙,丟掉也是滿不吉利的。

若是委託別人幫忙辦的話,可以寫一份委託書(委託及被委託人都要簽名蓋章),請被委託人帶著委託書、被委託人的身分證正本、委託人的身分證及印章,也是可以到戶政事務所櫃台辦理。


Step 2:帶著英文版結婚證書到地方法院或是民間公證人辦理文件公證

拿著熱騰騰的英文版結婚證書,下一站我們要到法院做文件公證,如果覺得法院很遠的話,去民間公證人也可以。

不管是去法院或是民間公證人,原則上都是由結婚當事人作為請求人,帶著效期內的身分證及護照(要確認英文名字是否正確),當然還有英文版結婚證書本人及其影本一份去辦理,辦完後法院公證處或是民間公證人會收走影本作為存檔,正本就可以帶走去跑下一關。

筆者因為家裡離法院比較遠,所以其實每次都是去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的,公證效力跟費用也都跟法院一樣,省了一點車費和時間也是滿不錯的(貼心小叮嚀:如果需要請代理人幫忙跑民間公證人事務所的話,記得得準備授權書唷!還有,請記得先打個電話預約時間,公證人的業務常常需要到處移動,先預約確認公證人在事務所,才不會白跑一趟唷!)。筆者最近期的公證時間是112年7月,公證費用為新台幣750元,付完錢後即可取得公證章一枚及公證人本人的親筆簽名,這樣就可以前進下一站囉!

圖片來源 :©Yvonne Liu。


Step 3:帶著公證後的結婚證書,前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下一站,我們要到台灣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領取下一枚印章。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有台北本局和中部、雲嘉南、南部、東部共5個申辦地點可以辦理文件公證業務,申請程序需要結婚當事人帶著前面兩道完成的結婚證書及其正反面影本、身分證及正反面影本(註1),不用預約,直接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抽號碼牌、填申請表就可以直接辦理。

規費是新台幣400元,一般件的話需要等2個工作天,如果禮拜一送件的話,禮拜三早上8點以後可以原申辦局憑收據抽號取件;急件的話需要再加200元,這樣的話隔天早上8點就能拿。想到在歐洲公家機關的辦事效率,真心覺得台灣真的好棒棒!

外交部認證完成以後,結婚證書上會再釘上一張藍色的紙和認證章,從一張紙變成兩張紙,整份文件就看起來更有份量了。


Step 4:荷蘭駐台灣辦事處(NLOT)

在台灣的最後一站,我們需要到荷蘭駐台灣辦事處(NLOT)。去之前,請記得先上網預約,否則沒辦法辦理唷!預約按這裡

選擇Legalisaion of documents後選擇下一步。

填妥申請人資訊後選擇下一步。

選擇日期、時間後,會有彈跳視窗再次確認日期時間,如果確認沒有問題的話,就可以按OK完成預約。同一時間,前面填寫的E-mail信箱中,也同步會收到確認信。(如果原本預約的時間不能到的話,記得要上網更改或是取消預約唷,不要放鴿子唷!更改或取消預約請按此。)

到了預約認證的當天,請按照預約的時間(建議提早5分鐘到),帶上外交部認證完的英文結婚證書(對,不用帶護照,代理人也不用委託書),到荷蘭在台辦事處填寫申請表格申請公證(申請表格也可以線上下載後自己列印出來寫先寫好帶去,下載連結請點此),並繳交「現金」新台幣885元,就可以完成遞交申請了。

現場櫃台會請你填寫託運單,文件公證完成後,辦事處會用到付郵資的快遞寄還給你,快的話大概2-3天,最慢原則上一週內會送回,也算是滿方便的。

荷蘭在台辦事處認證完之後,成品就是在外交部釘上去的藍色認證紙的背面貼上一張認證專用的貼紙,這張貼紙是這四道程序裡面最小張的,也是最貴的(苦笑)只能說荷蘭人的簽名,連費用也是比照歐洲行情呀!

圖片來源 :©Yvonne Liu。


結語

在花了新台幣2,135元的大撒幣後,你的婚姻狀態總算被確認是真的了。終於,這張重金打造的結婚證書可以正式的拿到荷蘭當地使用,但是從第一關戶政事務所印出的那一天起算,這張紙只有6個月的效期,所以無論小夥伴需要在荷蘭當地辦理任何程序,都記得要趕緊出發唷!

最後,祝福大家,和你的結婚證書,旅途平安!


註1

領事事務局有貼心影印機可以複印,如果忘記準備影本的話,現場可以投幣或是用悠遊卡(因為是插卡機而不是感應器,所以悠遊卡需要是一般卡式的才行,特殊造型的悠遊卡暫時還不行)。一張2塊錢,算是fair price還很方便。


參考資料: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荷蘭在台辦事處


內容企劃 & 文字編輯:陳亮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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